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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粮油企业制售“地沟油” 循线牵黑色利益链

2011年12月13日17:50
来源:北京晚报

  综合消息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统一部署打击“地沟油”,3个多月来,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查实涉案油品6万余吨;打掉涉及全国28个省份“地沟油”犯罪网络60个。

  被公安部列为“4·20”专案挂牌督办的地沟油案件中,竟发现正规粮油企业参与制售地沟油,案件背后是一个涉及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多省的特大“地沟油”产销网络。随着专案组侦查工作的深入,一条“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终于被暴露在阳光之下。

  惊

  正规粮油企业制售“地沟油”

  重庆“南华街964号”和“南华街980号”,是两家具有销售正规食用油资质的企业,更具备位于闹市区、可直接向餐饮门店销售食用油的地利条件。其企业人员竟然购入精炼后的“地沟油”,再以不同比例掺进正规植物油中,以正规植物油的名义对外销售。

  这两家企业进入警方的视线,缘于数月前被群众举报的一家废弃养猪场。

  2011年3月,重庆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出现了几名形迹诡秘的陌生人,频繁出没于村里一处废弃的养猪场,引起了周边群众的怀疑。群众还发现,这个养猪场每天都有运送餐厨垃圾的车辆进进出出,堆积的食物残渣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接到举报的当地派出所高度重视,安排便衣民警展开调查。工作中发现,这一加工点有工人5名,货车2辆,以及锅炉、分离池、储油池等设施,对外宣称收购“潲水”从事猪、鸡饲料生产,并在璧山县办有养猪场。每天要收购“潲水”七八十桶,近50吨重,经过高温熬煮过滤后,进行水油分离,储油池内存有大量不明油品。

  这些“油”有没有问题?又流向哪里?

  针对该窝点内人员集体住行,货车不定期将油运走的情况,民警判断该窝点有重大嫌疑。

  “通过深入排查,我们发现这是一处披着废物利用生产饲料的合法外衣,利用餐厨垃圾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黑窝点。”走马派出所所长窦伟杰说。

  4月20日,公安机关果断行动,一举查封了该“地沟油”加工窝点。老板曹先合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运送车辆、锅炉和部分“毛油”、“成品油”也被扣押。

  经查明,曹先合所在的犯罪团伙遍及重庆主城及周边区县,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已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非法利益链条。公安机关由此顺藤摸瓜,锁定并抓获了“地沟油”贮、炼、销关键节点的犯罪嫌疑人20余名,摧毁披着合法外衣的地沟油炼油厂3家、地下黑作坊2个,当场查扣“地沟油”炼制的毛油、精油203吨。

  挖

  循线牵出黑色利益链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曹先合。年逾花甲的他,提起收购餐厨垃圾淘捞“地沟油”的犯罪事实,悔恨不已。

  “我原来是养猪的,自己去餐馆、食堂收潲水,拿来做饲料。进价1公斤7毛到1块钱,但熬煮淘捞后就可以卖到3块钱左右,我就买了设备自己淘油,想多赚点钱。”

  曹先合将餐厨垃圾进行水油分离,再卖给下家,只是这条“地沟油”黑色利益链上的第一环。

  重庆公安机关对“4·20”案件进行了再梳理,深挖细查之下,发现重庆璧山的徐某将大批量“地沟油”销售给四川隆昌一饲料油脂公司,该公司再将经粗加工后的“地沟油”销售回重庆永川某油脂厂进行精加工,最后将精炼过的“地沟油”以食用油的名义销售到重庆、四川、贵州等地,“地沟油”最终流向餐桌。

  淘捞、收购贮存、粗加工、精加工、销售,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环环紧扣,步步惊心!简单的热处理水油分离,没什么技术含量,却隐藏着诱人的利润空间。由此发端,一条非法的“生财之路”逐渐显露出来:

  ——广泛收购、大量囤积经初步水油分离后的“毛油”,以每吨3200元至4600元的价格批量销售;

  ——将“毛油”进行简单脱色、脱水、去臭的粗加工,变成“精油”,以每吨4700元至6000元的价格销售;

  ——将“精油”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再进行多次脱色、脱水、去臭、冷凝,最后分提成“清油”和“干油”,以每吨8000元至9000元的价格批量销售给各级批发商;

  ——批发商为既牟取高额利润又能瞒天过海,往往会在正规食用油中以1比9、2比8、3比7的比例掺入精炼“地沟油”,最后以每吨9200元至10500元的价格,按正品食用油销售给下级零售商,销售网络几乎遍及西南地区。

  打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4·20”地沟油专案启动以来,截至11月18日,重庆共破获刑事案件76起,抓获涉案人员84人。查封6个制售“地沟油”的“黑工厂”,查封11个销售“地沟油”的粮油经营部。现已查实涉案“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

  为何“地沟油”犯罪如此猖獗?

  专案组介绍,公安机关侦查过程艰苦,打击难度大;同时,食用油检测标准不完善、对餐厨废弃油脂循环利用缺乏统一规范等,这些共同构成发现、侦破、打击制售“地沟油”犯罪的“瓶颈”因素。

  在定罪环节,目前只能以卫生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三批)》“在食用油脂中添加废弃食用油脂属于掺假”的规定,作为认定其是伪劣产品的依据。

  据悉,公安机关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已取得重大战果。

  “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把‘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渠道’作为主攻方向,‘地沟油’犯罪一日不绝,公安机关决不收兵,坚决铲除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这一毒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说。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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