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将与师生评优相挂钩 本报北京讯(记者谢绮珊)继中国人民大学公布《创建无烟校园倡议书》、《中国人民大学控烟管理办法》,13日,北京大学也在校园网公布了《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全力打造无烟校园,同时,明确禁止在校园内售烟。
规定要求,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场所不得出售烟草制品,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校内禁止售烟,所有教学区、办公区、学生活动区、学生生活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吸烟区之外的露天区域均不得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并统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同时,北大各级行政部门、各院(系、所、中心)和其他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人员,都要将“禁止在学校内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作为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考核条件。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