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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爱上卖淫女 发现对方已婚放火将其烧死

2011年12月15日16:33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嫖客与欢场女日久生情并相恋,一次口角后,竟将女方掐晕后放火烧死。13日下午,蒋佑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去年9月,货车司机蒋佑华结识了时年26岁的卖淫女吕某。

  现年43岁、来自湖南的蒋佑华称,他和吕某刚认识时,他每次都给“嫖资”,并靠着不高的工资维持着两人的关系。两人因此逐渐相熟并相恋,蒋佑华也不知从何时起开始负责起吕某的生活起居,并为她支付房租、添置生活用品。

  不久,蒋佑华有了结婚的打算,而吕某对此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欣然答应。

  法院查明,今年1月12日晚,蒋佑华应约来到吕某的出租屋里。吕某说快过年了,要他给些钱买车票和衣服,遭到拒绝后,吕某便对他进行辱骂。随后,蒋佑华取了1000元回出租屋交给吕某,然后商量婚事。但吕某当时不但拒绝了,还再次提及买衣服的事。

  两人随后起了肢体冲突,蒋佑华将吕某掐晕、点燃被子,将房门反锁后离开了。直到巡逻到此的治安员看到楼房房间起了浓烟,报警并撬门进入后,才将火扑灭。法医鉴定显示,吕某是被扼颈昏迷后烧死。

  13日下午,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称,蒋佑华作为一名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将他人掐晕后实施放火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判决蒋佑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蒋佑华因为搞不清楚“死刑”与“死缓”的区别,以为自己被判了死刑,忍不住掉下泪水来,并多次低头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擦拭眼泪。对此,法官多次解释说“死缓”不是“死刑”,但蒋佑华还是哭着说,“判死罪我有意见”。他指出,吕某两个月前曾找人打他,自己不应该判处死刑,并称要上诉。

  董柳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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