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村民建房 村支书盖章获刑
村民建房后骗4800万拆迁款,村支书被判玩忽职守罪,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本报讯 (记者 张文婷)拆迁户涉嫌伙同他人骗走4800万拆迁款后,昌平回龙观村党支部书记高长贵因为曾给其确认拆迁资格,近日被一中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助人骗取拆迁款
案发前,现年46岁的高长贵是昌平区回龙观村党支部书记,检方指控,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间,高长贵受镇党委、镇政府委托负责该村旧村改造拆迁工作。
2009年6月回龙观村发布拆迁公告,要求停建房屋。高长贵得知昌平沙河镇村民梁志强在回龙观村西北角拆迁土地上抢建楼房,非但没有制止,还批准他人在梁志强的租赁协议上加盖村委会印章,使梁志强获得拆迁补偿资格,最终导致4800万元国家拆迁补偿款被梁志强等人骗取。
由于案发后司法机关迅速冻结了梁志强的账户,4350余万元案款已被追缴。
凭空增加一栋楼
案件材料显示,梁志强家的房屋本来只有两栋,呈“八”字状排列。拆迁时,梁志强家变成了三栋楼,呈“个”字形状。
相关证人作证称,拆迁总指挥曾找到拆迁员,称梁志强在当地很有影响力,如果梁志强家没法拆下去,其他人也会效仿,势必影响拆迁进度,于是拆迁总指挥和拆迁员,就伪造了一个梁志强有三栋楼的单据。
据梁志强的口供,2009年国庆后的一天,他接到通知来到拆迁指挥部,当着总指挥和拆迁员的面在他们伪造的单据上签了字。
相关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高长贵称,他明知梁志强抢建的这个房屋不应给补偿,也明知需要村里盖章确认,其在没有向镇里汇报的情况下就让人给盖了章。
法院认为,高长贵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高长贵认罪态度良好,且目前大部分被骗款已经追回,因此法院从轻判处高长贵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此案中所涉及的拆迁户梁志强、拆迁总指挥、拆迁员等也都陆续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