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记者从市质监局近日召开的全市轨道交通电梯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将在轨道交通项目推行电梯制造单位“终身负责”机制,也就是说,今后,地铁电梯的安全将由制造商终身负责。
结合“7.5”地铁4号线自动扶梯事故暴露的问题,会议对轨道交通电梯安全提出要求:轨道交通项目新增电梯在设计选型时,要充分考虑客流大、载荷重、运行时间长等特点,除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技术要求》中的规定。
同时,在轨道交通项目推行电梯制造单位“终身负责”的工作机制,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终身负责;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要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结果负责;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要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给予维保单位技术指导和备修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