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市质监局近日组织召开全市轨道交通电梯安全工作会议,结合“7·5”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暴露的问题,对轨道交通电梯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轨道交通项目新增电梯在设计选型时,要充分考虑客流大、载荷重、运行时间长等特点,除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技术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在轨道交通项目推行电梯制造单位“终身负责”的工作机制,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终身负责;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结果负责;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要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给予维保单位技术指导和备修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