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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警方打掉一恶势力团伙 怕报复无人举证(图)

2011年12月21日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的车辆上,竟然写着“我是流氓我怕谁”。 孙康 摄
  图为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的车辆上,竟然写着“我是流氓我怕谁”。 孙康 摄
图为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的车辆上,竟然写着“我是流氓我怕谁”。 孙康 摄
图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孙康 摄

  中新网济南12月21日电(刘耀辉 孙康)“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有人"收保护费",不给就打人。”济南警方21日通报称,根据匿名举报,当地刑警已于日前端掉这一强收“保护费”的恶势力团伙。但因担心被报复,多数受害人不愿举证。

  近年,济南大学西校区西门、南门附近自由市场的一些小商贩经常被一伙人强行收取“保护费”,如不上交就会被带到附近的车内,被人持水果刀威胁,逼迫其当场答应缴纳“管理费”,不答应就“掀摊子”,没有钱当场写借条。

  据了解,该自由市场内,卖袜子、烤面筋、卖水果、卖拉面、卖电话卡等各类小商贩均须按每月300-500元的标准上交“保护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以丁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所定的“保护费”收费标准也越来越变本加厉,从开始的按月收取,到后来按季度“交费”,最后发展到2011年的缴纳“年费”。此外,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商贩上交的“保护费”每年均以10%的涨幅递增。

  在此期间,有的商贩不愿意缴纳“保护费”,也曾匿名向有关部门报案。自今年10月份以来,济南市刑警支队二大队根据匿名举报线索,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暗访排查取证,并于11月11日收网,一举将其中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卢某抓获,并搜缴了赃物及罪证一宗。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丁、卢二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19日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当办案人员根据“借条”及嫌疑人记录的收费凭证找到受害人进行调查时,很多受害人却含糊其辞,因担心被报复而不愿意举证。

  “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是济南警方的一贯态度。”济南市警方相关负责人呼吁,希望更多受害人能够站出来进行举证,使嫌疑人早日受到应有的惩罚,并将该团伙一网打尽。警方同时对外公布了“打黑”举报电话(0531-85082050、82711110)及举报邮箱(jinandahei@126.com),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以收取“保护费”名义进行敲诈的犯罪行为。(完)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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