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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岂能为酒驾局长善后

2011年12月22日16:04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作者:汪彦玲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 汪彦玲

  年终了,应酬多,喝酒就免不了,尤其是领导。但是,记得千万别酒后驾车,不管喝酒多少,酒驾是要不得的。在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酒酣之后,开着车感觉就像腾云驾雾一样,不幸,在半路上将阳某父子两人撞伤,事后李富得被免职。为此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尚未归还。

  虽然被免职了,但是李副局长被免的过程,颇为曲折。据报道,李富得撞人之后,不是停下车来救人,而是下意识地逃掉。回到家后,喝了好几瓶矿泉水。为的就是冲淡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结果检验出血酒精浓度为197.94mg/dl,但警方没有对李富得采取措施。直到后来媒体跟进报道,李富得才被免职,后又被逮捕。

  李富得撞人之后,警方为何迟迟不肯处理,各方没有回应,公众也就只能靠猜测了。可是,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就让人匪夷所思了。(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副局长撞人赔偿,财政主动拨款,临桂县财政局主动补上了赔偿款——133万多元,这不是一笔小的数目。而且,这笔钱是经过层层审批下来的,时任临桂县长彭代元(现任临桂县委书记)的签字同意。

  酒驾之后逃跑,这已经涉嫌违法了。事后肇事者如果能够积极赔偿,也算是对伤者的一种安慰。这些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但是,为何财政要如此“热心”,拿纳税人的钱借出去做赔偿款呢?难道是因为李富得“因公酒驾”,所在的单位就要为其“埋单”吗?还是觉得,李副局长是一个好局长,早点拿点公款解决了,早点“复出”来主持工作?

  其实,拿纳税人的钱来送“人情”,不单单是广西临桂县一家。媒体曾报道过,河南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赔偿款出自财政;江苏宜兴劳动局长酒后驾车连撞3人,伤者治疗费用全部记在单位账上,等等。政府的钱都姓“公”,动用一分钱,都得纳税人点头。年终了,也是送礼走人情的时候,恐怕临桂县财政送的这份礼,有些大了,不是私人能消受得起。

(责任编辑:徐秀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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