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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受好友所托将其杀死 事后自首获判无期

2011年12月23日08:3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娅

 

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段晓宇无期徒刑。本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段晓宇无期徒刑。本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同学总说想死女生受托动刀

  凶手曾承诺事后自杀 法院认定事出有因判无期

   女大学生赵某有一个愚蠢的夙愿——死了才解脱。为了实现这个夙愿,与赵某形影不离的女同学段晓宇,用刀杀死了她。在此之前,两人约定,事成后段晓宇自杀。然而,段晓宇在作案后没有兑现诺言,而是留下致歉的留言,投案自首。

  19日,段晓宇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获得轻判的原因是她存在自首情节,并且事出有因。

  死者凶手关系要好

  去年1月2日7时许,海淀区东升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女孩自称要自首。民警立即赶到海淀区学清路41号七天连锁酒店。在一房间内,民警发现躺在床上的女孩赵某已经死亡,而要自首的女孩段晓宇就在死者的身边。

  据了解,赵某是河南人,去世时只有18岁,父亲是国家干部,母亲是警察。段晓宇是北京人,据同学称,她生活在单亲家庭。2008年,段晓宇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大一时,她在学校的社团里认识了赵某,两人很快成为要好的朋友。大二上学期,段晓宇转到工业设计系,和赵某成为同班同学。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段晓宇性格开朗随和、乐于助人,比较爱玩、穿着比较中性。赵某则阳光、漂亮、聪明、有些另类,还曾染过一头银发。大家都觉得赵某和段晓宇非常要好,没闹过矛盾。与赵某同宿舍的女生证实,两人几乎整天泡在一起,打谁的电话都能找到对方。

  约定先杀人再自杀

  针对为什么杀害亲密好友赵某的问题,段晓宇表示,她和赵某都有厌世的情绪,觉得活着没意思、没希望,死了才能解脱。交往期间,两人曾多次谈到自杀的话题。

  2009年12月28日下午,赵某告诉段晓宇,有一门功课恐怕通不过考试,同时觉得,在许多事情上,无论怎么努力也没用,并称希望被喜欢的人杀死。段晓宇没有平静地劝说,反而表示,“我杀了你吧”。赵某的回答竟然是,会为此感谢段晓宇一辈子。

  两人开始谈细节。段晓宇提议,将杀死赵某的时间定在元旦夜晚,地点定在七天快捷酒店,赵某同意了。段晓宇提出用刀割赵某的脖子,赵某怕疼。段晓宇又提出掐死赵某,赵某则认为,“那样不好看”。从2009年12月28日到去年1月1日,两人反复为此事进行商议,最终决定将杀死赵某的方式改为掐晕赵某,再用段晓宇的瑞士军刀扎死赵某,时间是1月2日凌晨。事成之后,段晓宇自杀。

  段晓宇说,在她杀害赵某之前,曾问过赵某,如果舍不得下不去手怎么办。赵某让她一定要下得去手。为了壮胆,也为了给赵某减少痛苦,两人决定先喝酒。

  行凶后告知父亲

  事发时是元旦夜,两人来到房间,一起躺在床上。段晓宇说,她问了赵某两三遍,是待会儿杀还是现在就杀。赵某的回答都是,“待会儿”。近1小时后,段晓宇又问了一次,赵某回答,“随你便吧”。

  原本与赵某面对面躺着的段晓宇,跪在床上,双手用力掐赵某的脖子,赵某挣扎着却叫不出声。掐了一分钟后,段晓宇没劲儿了,松开了手。

  段晓宇说,当时赵某称,“不行,这样太疼,还是等我喝点酒睡着了,你再用刀直接割我脖子得了”。段晓宇表示同意,并把一杯掺了水的酒,含在嘴里喂给赵某。过了一会儿,赵某告诉段晓宇自己要睡觉了,并冲墙躺着。段晓宇持刀趴在赵某身上,赵某多次告诉她还没睡着,让她等会儿。反复几次之后,段晓宇不再理睬赵某,用左手扳住赵某的脸,用右手反手握刀从赵某脖子左侧划了一刀。

  “血流出来,但不多”,段晓宇说,她见血流得不快,觉得赵某很受罪,决定再补两刀,让赵某不受罪。

  赵某死后,段晓宇给父亲发了一条短信称,“我杀人了,我杀了我爱的人,我实现了她的夙愿,我爱你们。我知道说对不起没用,你们生气吗?我是杀人犯”。段晓宇还发短信告诉多个朋友,“我杀了赵某,我实现了她的夙愿,我爱你们,亲爱的朋友”。

  此外,段晓宇还在房间内给赵某的父母留言,“对不起,我知道说这没用,但是请您理解,这是她想要的方式,她想要张好看的遗像,想从我给她的照片里挑。对不起,谢谢,再见。这是我初二时就想好死时要说的话”。

  事出有因轻判无期

  法庭上,面对检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段晓宇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赔偿赵某家人的经济损失。

  段晓宇的律师提出,段晓宇与赵某没有矛盾,二人基于相互的好感和极端信任共同计划此事,赵某明知段晓宇将要杀死自己,并主动追求和接受这一结果的发生,段晓宇属于“受托杀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此外,律师还提出段晓宇是自首,希望法庭能对她从轻处罚。

  对于律师提出的“受托杀人”,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的两人飞信聊天记录及段晓宇的供述,可以证明段晓宇与赵某在交往中产生厌世情绪,后二人约定由段晓宇将赵某杀死。因此法院认为,此案确实事出有因。

  最终,法院认为,段晓宇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她属于自首,而且愿意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以及此案事出有因,决定对段晓宇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59万余元。

  惨案前的对白

  警方在办案时提取了从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30日,段晓宇与赵某的飞信聊天记录。(部分)

  段:真的会都结束吗?赵:会啊,只要你愿意,我愿意。我死了就是一个光明的新时代。一想起以后的事,我就兴奋得浑身发抖,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呢?

  段:会有的,一生只有一次。

  赵:我把我这一次给你了,第一次啊,我该对妈妈说什么呢,说我不想让你以后总伤心,所以只让你伤心一次。

  段:很早以前我就想过自杀了,该说什么,这么多年一直觉得只说:“对不起,谢谢,再见。”

  ……

  赵:不想见任何人了,这么不负责任的我没资格见任何人。我不负责任地嫁祸于你。

  段: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可是因爱杀人,以后这一切都与我们无关了。

  赵:我只想自私这么一次,我想和你私奔,可是我们没有钱。

  段:所以只能私奔去阴间了是么。

  ……

  段:这事能见报吗?

  赵:立刻就会上报纸。段:就是个普通杀人事件啊,不至于吧。

  赵:一段姓女生谋杀一赵姓女生后自杀,这是大学女生杀人啊,大学生光自杀都能那么轰动。

  段:没准我杀了你以后想接受媒体采访呢,就不自杀了。

  赵:这么爱出风头。

  ……

  段:我在查颈动脉具体位置。哦,血溅天花板。

  赵:颈动脉有几根啊?段:你说上网查颈动脉的除了杀人和自杀还能有什么别的目的?

  赵:我把我的人生送给你。段:谢谢,我收下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思娅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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