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焦立坤) 昨日工信部网站公布称,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是“瘦肉精”的一种。工信部在随后公布的解读公告中称,这属于普通化工产品,目前除非法用于动物养殖外,暂未发现其他用途。
工信部表示,相关规定发出了该“禁令”。据了解,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联合发文,禁止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用于动物饲料。2009年12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已发出通知禁止莱克多巴胺进出口。今年3月底,发改委发布公告将“瘦肉精”类产品列入淘汰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