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情人”失踪,他迁怒于他人,动了杀机;妻子回老家过春节,他与别人同居,却引来杀身之祸今年初发生在津郊的一起命案,前不久有了一审结果,二被告一审被处以死刑,同时赔偿被害男子家人9万余元。
情场失意 男子迁怒他人动杀机 事件中主要有两个男人,都是30多岁。洪宾来自四川,在津生活多年,有自己的车跑运输,生活小康。和妻子在武清区生活,有三个孩子。赵江是黑龙江人,也在武清区打工。
事件中主要有两个女人。李芬来自南方,蒋丽来自东北,二人同在武清区一洗浴中心“工作”。其间,李芬与洪宾交好,蒋丽与赵江交好,四人互相认识。2011年春节前,洪宾的妻子回老家过年,洪宾称在津还有债款没收回来,暂不回去,而是住到了李芬那里。
蒋丽与赵江的“感情”发展得并不顺利。赵江与蒋丽交往时动了真情,给她花了不少钱。但是一次蒋丽找他要钱他没同意,二人发生了矛盾,蒋丽从此人间蒸发。赵江郁闷至极,找李芬问蒋丽的下落,李芬没有告诉他,赵江迁怒于李芬,动了杀机。他找到好朋友大力,说认识一个洗浴中心“小姐”,有钱,二人一起去抢劫,之后杀人灭口。法盲大力同意了。
杀人分尸 扔进了运河冰窟窿 2011年1月11日凌晨,赵江和大力各自从家里拿了把菜刀,还准备了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李芬的租住处。他们进入室内后,洪宾被惊醒了,站起来想开灯,赵江用菜刀朝他头上猛砍,他就不敢反抗了。赵江和大力用绳索将洪宾和李芬的手脚捆上,而后从二人衣服里翻出现金2000余元,并问出了银行卡密码。随后,赵江掐死洪宾和李芬,大力帮着按住二人的身子防止挣扎。杀人后,他俩将尸体放到床下,各自回家睡觉。
早上9时许,二人一同到附近银行,在自动取款机取了15000元钱。然后将两名被害人的身份证、菜刀等通通扔到附近一条水沟里,就考虑如何处理尸体。他俩一起来到杨村,找赵江的姐夫借车,其姐夫没借给他。二人就在杨村镇的一个五金店买了把斧子、4个编织袋、五六米的塑料布,准备处理尸体。当晚8时许,他俩还到南蔡村东侧运河大桥北100米处的冰面上,凿了一个抛尸用的冰窟窿。
重返杀人现场后,他们把李芬的尸体用塑料布包好,连同室内的血衣、床单等都抛进冰窟窿里。因为洪宾身体太重不易搬运,二人将其肢解为八块,用塑料布、床单分别包好,再次抛弃到冰窟窿里。
清明节 尸体给自己“讨公道” 事情发生后,洪宾的妹妹第一时间发现了哥哥失踪的消息,并报了警。但当时天寒地冻,没有人知道运河冰下面的罪恶。
2011年4月5日,清明节。津城乍暖还寒,北运河已有部分冰面开化。这天下午5时许,捕鱼爱好者李某来南蔡村附近运河捕鱼,发现运河东岸边有一具女尸,转天就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警方随即展开勘查,在运河西岸边发现一截人大腿,在东岸边发现一截人体右上肢。办案人员立即联想到此前的失踪报警。紧接着,作案工具等被打捞上来,杀人现场的血指纹等也提取了。DNA鉴定显示,死者就是洪宾和李芬。
办案人员最先推断的是杀人劫财,相关录像资料很快揭示了嫌疑人的真面目。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赵江和大力死刑。洪宾的妻儿老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两被告人赔偿他们共计9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