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名网络撰稿人因为沿用在先前任职企业开设的微博客账号,遭旧雇主起诉,要求他为1.7万名微博“粉丝”这份“客户名单”赔偿34万美元。微博账号所有权归谁?微博“粉丝”价值几何?这起纠纷在美国引起关注。
诺厄·克拉维茨现年38岁,家住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2010年10月辞去在知名手机网站“电话狗”(Phonedog)的工作。这家网站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电子贸易,销售手机,二是博客。克拉维茨为网站工作了四年,担任视频审核员,并用Phonedog_Noah的名义撰写微博,吸引大约1.7万名“粉丝”。
辞职后,克拉维茨将微博账号名称改为自己的名字,继续使用。
今年7月,“电话狗”向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克拉维茨的微博“粉丝”是网站客户名单,以每名“粉丝”每个月2.5美元计算,要求克拉维茨赔偿34万美元。
专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纽约律师亨利·锡通说,这起诉讼的关键在于微博账号开设的原因。
这起诉讼在美国法律界引起热议:在职时所开、与职务相关的微博账号,离职后能否继续使用?一名微博“粉丝”价值几何?
锡通说:“这将成为网络世界的判例,因为它涉及社交媒体账号所有权。我们期待看到审判结果,因为不少客户担心与他们的注册商标相关的社交媒体账号所有权。”
锡通说,这起官司一个较为关键的难题是,法庭如何评估一名微博“粉丝”对媒体企业的价值,“定价可能影响今后有关社交媒体(账号)所有权的案件。”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