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把媒体报道放在蒙牛纯牛奶旁以促销。 |
受致癌事件影响,蒙牛纯牛奶在长沙超市遭到消费者冷落。本报记者 伏志勇 摄 |
黄曲霉毒素简介 搜狐新闻制图 |
食品专家称“要把不良企业罚到倾家荡产”
蒙牛不停产,致癌牛奶何时休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 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近期对液体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蒙牛乳液(眉山)有限公司的250ml利乐包装盒装鲜奶黄曲霉毒素M1超标达140%。而黄曲霉毒素早在1993年,就被世界卫生组织定为“一类致癌物”。
12月27日,蒙牛乳业副总裁、新闻发言人卢建军表示,产生毒牛奶的原因是奶农所用饲料发生了霉变,但是乳企对奶农用什么样的饲料并不能够控制。对于这批问题饲料的来源也已经查明,但结果有待公布。卢还称:“就像国家刑法立法了说不容许你杀人,但是有人就是要杀人,那你怎么办?”
知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不能光靠道歉来解决,必须从法律上、经济上承担责任。否则,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只会没完没了。
本报记者 雷鸿涛/文 伏志勇/图
蒙牛纯牛奶被检出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超标事件正在持续发酵。12月27日,蒙牛乳业副总裁、新闻发言人卢建军表示,产生毒牛奶的原因是奶农所用饲料发生了霉变,但是乳企对奶农用什么样的饲料并不能够控制。对于这批问题饲料的来源也已经查明,但结果有待公布。卢还称:“就像国家刑法立法了说不容许你杀人,但是有人就是要杀人,那你怎么办?”
知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不能光靠道歉来解决,必须从法律上、经济上承担责任,蒙牛应停产全面接受整顿。否则,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会没完没了。有意思的是,记者发现,蒙牛今年11月刚获得“中国食品安全年度自律先锋品牌”。而蒙牛公司关于此事件的说法,非但未得到公众的信服,反而有更多疑问待解。
追问一 :“要把不良企业罚到倾家荡产”
12月27日,记者走访长沙几家超市,发现蒙牛250mL纯牛奶仍然有售。在麦德龙超市,记者看到蒙牛纯牛奶旁摆放着促销广告和一张报纸,上面报道着:《蒙牛称含强致癌物的牛奶未流入市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2月24日公布了近期对全国液体乳产品进行抽检的结果公告,其中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8日生产的250ml/盒包装的纯牛奶产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
董金狮告诉记者,黄曲霉毒素M1的毒性比三聚氰胺还严重,它是一级致癌物。
12月25日凌晨,蒙牛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蒙牛眉山工厂产品抽检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在此,我们向全国消费者郑重致歉!我们将认真吸取这一事件的重大教训,诚恳地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质量和检测标准,从每一个环节入手,切实把好质量关。
同日晚9时半,蒙牛又发布《关于蒙牛眉山工厂抽检情况的进一步说明》,再次向消费者致歉。
然而,蒙牛的道歉似乎并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被指缺乏诚意、“蒙人”。因为,这已不是蒙牛第一次道歉了。
2008年,蒙牛为生产含三聚氰胺的液体奶对公众满脸忏悔。2010年,对竞争对手进行诽谤和特仑苏OMP风波后,蒙牛再度致歉,“把头低到了尘埃里”。不过,蒙牛每次除了道歉,似乎从未受到问责。如在榆林251名学生集体中毒事件中,最后调查结果竟以没发现致病病菌为由,不了了之。
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发布一条2008年深圳卫视的视频,时任蒙牛CFO的姚同山在香港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发到香港的产品和出口的产品是一样的,保证比内地的产品质量更好、更安全”。该言论立刻遭到网友的广泛诟病。
据悉,目前质监部门已对黄曲霉毒素事件立案调查,查实后将按规定给予高额处罚。
12月27日,记者欲就黄曲霉毒素事件采访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牛客服人员给了记者一个电话号码,称可联系采访,但记者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傍晚时电话才打通,对方得知记者的身份后承诺“过一会儿给你回电”,然后匆匆挂机。但截至发稿,记者都没等到回电。
12月28日,记者再次拨打蒙牛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不是我们(公司)把黄曲霉毒素加进去的,这种物质是牛在吃饲料的过程中产生的。”言下之意似乎并不以为错。
知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认为,企业在产品出现问题后,不能光靠道歉来解决。职能部门应该对涉事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像国外一样,要把不良企业罚到倾家荡产”。
中国区域竞争力研究院首席顾问范利祥认为:“蒙牛连续多次出现如此重大事故,中国是不是该推出有关法律法规,让这类企业永远退出市场?屡教不改的背后是违法成本极为低下。”
追问二 :应取消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称号
在蒙牛官方网站上,罗列着该公司所获得的各种荣誉:2010年获得“最受关注的低碳贡献企业”、 “中国城市消费者钟爱的世博概念品牌”、“探月工程唯一指定乳制品”、“国际食品工业大奖”、“进入亚洲上市公司50强的唯一乳企”等;2011年获得“中国管理学奖管理金奖”、“全国服务质量先进单位”、连续五年服务博鳌并获得“博鳌之星”称号、连续五年荣列“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销售额第一名”、“2011全球广告主周——中国最具消费者信赖奖”、 “2010-2011年度杰出品牌大奖”等。
记者还注意到,早在2002年“蒙牛”就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液态奶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前,还获得了“产品质量免检证书”。蒙牛客服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公司完全配得上这些荣誉称号。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取消检出三聚氰胺的中国名牌乳品企业国家免检资格;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免检。而这些乳品企业就包括蒙牛。
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中国驰名商标是不会收回的。
董金狮指出,食品生产企业出现问题后,有些荣誉应该收回。情况严重的,生产许可证都应该被查处、注销,取消企业的生产资质。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建议,商业荣誉应当建立清退和年审制度,一个荣誉不应当适用终生。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申报、审查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条件。但企业一旦取得驰名商标后就是一马平川,即使之后出现问题也没有任何程序对驰名商标进行清退,企业在风头过后依然可以招摇过市。
李健建议,驰名商标等类似荣誉评选,应建立后续的追踪监督、违法扣分、年度审核、重大违法清退等机制,才是对自己所授荣誉负责的表现。
追问三 :蒙牛的自检程序只是走过场?
“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当地个别牧场的一批饲料因天气潮湿发生了霉变,使得奶牛在食用这些饲料后原奶中的黄曲霉毒素超标。”12月26日,蒙牛集团有关人士告诉媒体,由于眉山工厂原奶质检员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这一批次原奶中超标的黄曲霉毒素未能检出。
蒙牛在其网站宣传称,其生产线上的每一包牛奶“都要经过9道工序、36个监控点、105项指标检测,只要有一项检测项目不合格,整批产品都不允许上市”。
消费者纷纷质疑:为什么质监部门抽检能发现的问题,蒙牛自检却发现不了? 难道蒙牛所谓的检验程序只是走过场?被疏忽的只有这次,还是这次仅为冰山一角?
在董金狮看来,此次事件表面上看是饲料或质检员的问题,实际上是蒙牛公司管理体系的问题。管理体系包括饲料的管理系统、喂养系统,奶的检测系统、收购系统、加工系统等。即使饲料出现了问题,如果管理体系健全,问题完全可以避免。
追问四 :问题产品真的没有流入市场吗?
蒙牛在官网的《说明》中表示:“由于该批次产品在接受抽检时尚未出库,公司立即将全部产品进行了封存和销毁,确保没有问题产品流向市场。目前,蒙牛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12月26日,有网友发帖称,他买到了同一天在蒙牛眉山工厂生产的250mL纯牛奶,并附有照片。牛奶的生产批次号为20111018G8 10108CCA//Zc,生产日期为10月18日。
蒙牛副总裁、新闻发言人卢建军对此表示,并不是10月18日那天眉山工厂生产的所有产品都有问题,现在蒙牛销售到市场上的产品都是检测合格的产品。蒙牛客服人员也对记者说:“只是这一个批次的有问题。”
董金狮认为,公众的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蒙牛的解释不能服众。蒙牛要想说服公众,除非把全部的检测结果公布于众,包括质监部门未抽检到的牛奶。
乳业专家王丁棉也指出,蒙牛需要向大众分别公布出这一批次问题产品生产时的数量及销毁的数量记录,两者对比就可以明确这批产品是否已经全部销毁,从而让消费者了解得明明白白。
追问五 :检测结果为何2个月后才公布?
10月份的检查结果,为何近日才公布?
蒙牛客服人员这样解释:“这个不由我们来公布,是由政府部门公布的,这是质检部门的流程问题。”
卢建军也告诉媒体,国家质检总局确实早在10月19日就已检测出问题产品,但公司认为,这些产品是在内部生产环节出的问题,因此并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告。
对此有法律人士认为,企业若因不及时公布检测结果,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企业需承担法律责任。
看来,蒙牛的诸多说辞难以说服广大消费者。公众现在期待的,是有关方面展开深入调查,找到问题的根源,以及蒙牛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