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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父名誉侵权案开庭 被告张显称是“转载”

2011年12月29日08:36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12月29日消息(记者王娴 雷恺)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夏天,西安“药家鑫案”曾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最终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时隔半年,“药家鑫案”余波未平。今天,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侵害名誉”为由,将当时被害人张妙的代理律师张显告上法庭。

  这一天,距离药家鑫案初发已经过去一年零两个多月,离药家鑫案结案也已经半年多,药家鑫也已经被执行死刑。那么当事双方为何还要对簿公堂?

  张显:非常期待,值得期待,是非常非常期待法院早日开庭,早日了结这种是非。

  作为被告人,张显期待今天的开庭,他说自己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

  张显:我们提前就做准备了,在11月15号,就把答辩词以及他们的证据材料,我们写成了质证意见,和每一条的质证材料我们都写了评注,全部交给了法庭。

  把这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教师告上法庭,药庆卫的代理人早在立案时就说过,是因为张显曾经利用微博等网络空间传播关于药家的不实言论,他们要讨个公道,这一次,药庆卫的代理人是马延明,一位自称自由职业者的“公民代理人”。据说药庆卫并不会亲自出庭,马延明说,药先生最近身体不好,而且要防止在法庭上受到过多刺激。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大量证据。

  马延明:我们这边的证据一个是张显的微博,他的博客,包括一些在此之前的新闻报道,还有一些法院的谈话笔录。根据证据的形式要件上来说,它的来源是非常真实的,按照法律要求都全部进行了公证。

  双方都说准备充分,也各有诉求。

  马延明:核心的是要求张显在众多媒体上,有一个道歉,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而经济方面的赔偿要求,马延明说,是简单的“一块钱”。

  马延明:上次经过诉讼请求以后,增加了一块钱的赔偿要求,这一块钱更多是一种象征意义,对药先生名誉权和金钱没有什么对比,但也是一种形式吧。

  对于药庆卫和代理人马延明说来“简单”的诉求,张显并不认可,

  张显:到底是哪一条和药庆卫的名誉有关,比如他说什么司法黑幕啊,什么什么的,你可以让司法部门来告张显嘛,张显哪一条微博,哪一句话对药庆卫产生了伤害,你把它拿出来。

  张显再三说到,自己的一些所谓“言论”只是转载。

  张显:对药庆卫有一些负面的,都扣在张显身上来了,我能接受吗?

  在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看来,这个案子并不像张显所说的那么“简单”。

  马延明:案件看起来比较简单,其实很复杂,这个案件从立案以后到现在,张显持续在侵权,他也许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行动吧。

  马延明说,他们要在法庭上首先反驳张显的“转载”说。

  马延明:转载说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在此之前法院已经和他谈过,药庆卫家的家庭情况,包括新闻媒体,他所说的证据,华商报也是对药庆卫的实际家庭情况进行了全景式描述,所以转载说是不存在的,即使说你是转载,作为一个高校老师,高级知识分子,应该有是非的辨别能力。

  但开庭之前,张显说,这次起诉已经让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他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张显:他就因为说我说谎,谣言,不实的话就是对张显的侮辱,你药庆卫名誉重要,我张显的名誉更重要,我是个人民教师。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将这一次开庭定在29号下午,结果只有等法官的宣判,马延明说,从一个旁观者、网络的讨论者,到今天成为药庆卫的代理人,他内心的期待也有变化。

  马延明:如果通过这个案件,能让网络上的言论能有一个他律,所谓的法律或者其他方面对网友有些要求,可能互联网比现在发展得要更快,更规范。

  作者:王娴 雷恺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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