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大学生讨学费狱中父亲无力付 女儿诉讼被驳回

2011年12月29日14:44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卢志成)父母离婚后,女儿小姚考上大学,并向正在狱中服刑的父亲讨要大学学费。日前,昌平区法院以女儿已成年且父亲无力支付为由,一审驳回了女儿的诉讼请求。

  小姚是一名大一学生,其父母在几年前离婚。离婚之初,小姚由父亲抚养,后来其父因犯罪入狱服刑,小姚改由母亲抚养。今年小姚考上一所大学,但高昂的学费让小姚母亲无法独自承担。小姚遂通过诉讼的途径向父亲讨要大学期间的学费。

  小姚在诉状中称,虽然其父入狱,但其村庄遇到拆迁,其父获得一大笔拆迁款,足有能力承担抚养义务,遂要求其父先行支付小姚读大学期间的费用。经法院承办法官前往监狱询问得知,被告姚某不愿意支付大学学费,因为小姚已经年满十八岁,而且自己并没有拿到拆迁款,在监狱无收入也无力支付小姚的学费。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但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为止。小姚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虽然仍在读书,但已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且小姚并没有提供证据表明其父具有抚养能力,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J161

  作者:卢志成
(责任编辑:UN602)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