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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之父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开审 将择日宣判

2011年12月29日16:58

  来源:西部网

  庭审开始前,被告张显身着红色上衣走进法庭,并对法院外的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表示感谢。 

  西部网讯 今天(12月29日)下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药庆卫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被告张显到庭。

  原告在法庭上提出,要求被告张显删除微博中有关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在门户网站、南方都市报等各地报纸,刊登致歉声明30天。

  对此,张显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张显已在微博中向药庆卫致歉,因此不能接受原告提出的在媒体致歉的要求,至于原告提出的1元钱的经济赔偿,张显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必经法庭判决,张显会主动支付。

  张妙的丈夫王辉、父亲张平选作为证人出庭就有关问题作证。

  下午4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原告拒绝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滚动播报: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29日下午2时,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张显删除微博谣言,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在各门户网站和各地报纸,刊登致歉声明30天。目前,庭审已经结束,原告拒绝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法庭建议,原被告双方就此案进行调解,原告不予接受,该案将择日宣判。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张显在发言中说:难道我们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么?那是神,不是人!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张显在法庭上解释说,5次致电药庆卫请求撤诉,是因为确定自己不可能败诉,怕药庆卫伤不起。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被告张显承认,在此案开庭前,曾5次致电药庆卫,请求药庆卫主动撤诉。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死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作为第二个证人出庭。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笔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证人王辉部分证言不实。被告张显对原告提出的笔录也予以认可。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关于“王辉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出庭?”的问题。西部网记者咨询陕西恒大律师事务所范钦律师后,了解到,法律规定:凡了解案件情况的个人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法庭会根据证人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酌情采信证人证言。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原告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向王辉提问。在今年4月之前,王辉是否了解药家的真实情况?证人王辉回答:并不了解。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有西安中院有关笔录作为证据,认为证人王辉撒谎!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被告张显的代理律师向证人王辉提问。案发后,药庆卫是否曾向王辉提出赔偿30万元和一部小汽车的调解方案?证人王辉予以否认!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法庭调查环节,审判长认为,张显提供的部分微博信息不能作为证据,法庭不予认可。被告要求证人出庭,张妙的丈夫王辉出庭。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针对原告方面的起诉状,张显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张显已在微博中向药庆卫致歉,因此不能接受原告要求在媒体致歉的要求,至于原告提出的1元钱的经济赔偿,张显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必经法庭判决,张显会主动支付。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药庆卫代理律师宣读起诉状。其中提出,要求张显删除微博中有关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在门户网站、南方都市报等各地报纸,刊登致歉声明30天。

  【直播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29日下午2时,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庭审已经开始,原告药庆卫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被告张显到庭。

  新闻背景:

  今年5月31日凌晨1时许,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在其认证微博中写道:“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药家鑫父母产生仇恨。”“为了让广大网民了解事情的真相,现逐一予以澄清。1.我现住单位无产权证房,面积108平方米,并非张显所说的200平方米以上,也不是他所说我有四套房;2.我于2003年退役,原在某企业军代室任工程师,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不是张显所说的负责军品采购,更不是身居要职。对于张显在网上所捏造的言论对我们造成的污蔑,我们将通过法律解决。”

  同一天,张显在微博中回应:“药家鑫父母要求我因微博中对他们的不实说法,向他们在此微博中道歉。我不会道歉的,我们是法治社会,可以去法院告我的。我认为:药家鑫父母因没有教育好自己孩子,残忍地杀害了张妙,应向我方道歉的;药家鑫撞人又杀人的行为……药家鑫父母也应该向全国有良知的人道歉的。”

  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显名誉侵权。9月5日下午,药庆卫又向法院增加了两项诉讼请求:判令张显连续30天在知名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药庆卫:药家鑫的父亲

  张显:死者张妙的亲属、药家鑫案原告民事代理人

  王辉:死者张妙的丈夫

  张平选:死者张妙的父亲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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