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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黑老大假释后当科长 其父为市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29日17:28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一名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省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霄,26日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这名当地市委原副书记的“宝贝儿子”,怎样从锒铛入狱的罪犯变戏法一般地入党、升职,继而成为“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的首领?

  从小骄纵不羁

  仝霄1973年生于山西运城,其父仝某曾经担任运城市委副书记、市交通局副局长等职务。

  记者走访了多名办案人员,据他们分析,父亲仝某36岁得子,因而对儿子倍加溺爱,这使仝霄从小娇生惯养,沾染了好吃懒做、惹是生非的坏习性。

  父亲望子成龙,儿子刚14岁,仝某就动用权力,虚改年龄及户口,将儿子送到部队服役,一年之后,仝霄退役在家赋闲。据调查,仝霄的退役手续是伪造的。

  1992年仝霄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1995年,仝霄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7年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次年被予以假释。据调查,以仝霄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陆续作案时间长达18年,犯下累累罪行,诸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贩卖、运输、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索贿罪等。

  贻害子女不浅

  仝霄习性顽劣,其父心知肚明,但依然利用权力及人事关系,弄虚作假,为儿子安排工作、调动岗位、转干升职等,将一个犯罪分子堂而皇之地引入了“仕途”。

  在仝霄的人事档案中,早年的犯罪记录不见了,而伪造的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成了他的学历证明,其中包括加入党组织的手续,调入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的记录,以及担任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兼任驾校科科长的记录。

  尽管仝霄多年从事犯罪活动,但是在他的人事档案中,没有一起违纪违法的记录,他的年度考核也多数是合格、优秀。

  监管漏洞明显

  犯过重罪的仝霄如何加入党组织?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党支部宣传委员李某告诉记者,平时对仝霄其人有所耳闻,但考虑到他的关系,“便让他三分。”违心地做了仝霄入党介绍人。

  2006年,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选拔了一批副科级干部。该市交通局运管处监察室主任史云平表示,“当时选拔主要看应聘人的口头演讲水平,对其他方面表现确实没有考察。”之后仝霄未经正式任职便擅自重用,五年之内向当地14所驾校索贿2160.54万元,平均每年索贿高达400余万元,在北京先后购置了价值2009万元的房产。

  据调查,仝霄犯罪团伙涉及人员79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41人,分布在11个部门,包括县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4人,一般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15人。

  新华社记者 胡靖国 王宁 吴俊

  (据新华社太原12月28日电)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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