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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5天劫6辆出租车杀害1的哥 1处死刑1判无期

2012年01月01日05:42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案犯秦锐刚


  5天抢劫6辆出租杀害一“的哥”两凶犯1人判死1人获无期

  本报讯 (记者宁军)短短5天抢劫6辆出租车并杀害一名“的哥”,致另一“的哥”重伤,两名凶犯一审分别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昨日,省高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对杀害“的哥”的秦锐刚的刑事裁定将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五天连发六起出租车劫案

  2010年3月18日早上,西安灞桥狄寨村附近麦田旁草丛中停放着一辆绿色富康出租车,警方在车后备厢发现了一男性尸体,被害人是出租车司机王涛。

  除此案外,从2010年3月14日到3月18日,西安还连续发生了5起出租车抢劫案。其中3月16日,“的哥”马兆安驾车行至韦斗路附近时,被两男乘客强行拉下车殴打,致其昏迷后扔进果园,抢走现金300元及手机一部。

  同年3月19日,警方从遭抢“的姐”杨某处得到重要信息,她保留了嫌疑人擦汗用的面巾纸,并记下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专案组以此为突破口,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32岁蓝田县人秦锐刚和29岁湖北省浠水县人余超。

  驳回秦锐刚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同年12月15日,西安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秦锐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余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秦锐刚免予赔偿给王涛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余超赔偿王涛家人经济损失379021.5元中的40%,计人民币151608.6元。秦锐刚提出上诉,王涛家属也上诉提出两被告人应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43万余元。

  昨日,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专门向旁听的出租车司机们提示说,春节临近,盗抢高发,出租车司机要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营运规范。尽量避免去偏僻地方营运,避免前排乘坐男性乘客,避免中途停车。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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