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月5日电(记者 庞革平)1月4日至5日,中国-越南两国十二省农业厅长联席会议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来自中国广西、海南、山西、陕西、江西及越南广宁、谅山、高平、宣光、河江、义安、平定12个省区的农业厅长及中国农业部、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一起回顾近年来中越两国各省农业交流合作情况,认真研讨了当前中越地方农业交流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充分交流了跨国农业交流合作经验,并就新形势下提升中越农业交流合作水平、维护区域农业产业安全和促进共同发展深入讨论,达成了促进中越地方农业交流合作的《南宁共识》。
《南宁共识》提出,中越双方要强化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合作。与会各方认为,中国广西、海南等南部省份与越南广宁、谅山、高平、河江等北部省份都是中国与东盟连接的“桥头堡”和重要通道,也是区域性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迁飞的跨境地区。在中越边境地区开展动植物病虫害联防联控,对确保中越两国边境省区乃至两国农业生产及人民健康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各方同意,今后加强以稻飞虱、禽流感等病虫害的监测、信息和防治技术的交流合作,促进友好往来,提高双方监测预警和防治水平,共同推动两国边境农业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两国农业安全。
《南宁共识》强调,中越双方将进一步促进农业经贸合作。与会各方认为,中越两国各省气候、农业发展阶段及饮食习惯不同,双方农业经贸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各方同意,今后相互支持并组团参加对方组织承办的国际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等农业经贸促进活动;欢迎并支持对方农业企业、单位到各自区域建立农业产业基地,开展农业投资和贸易合作,并积极提供双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相关服务和便利。
《南宁共识》认为,中越双方应务实推动农业科技交流。各方认为,农业先进技术和新品种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各方愿意加强在农业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中方各省将积极帮助越方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在中越双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向越方提供各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越方欢迎并支持中方企业到越南境内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推广农业新技术和作物新品种。
《南宁共识》表示,中越双方将进一步健全中越两国地方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各方认为,中国-越南两国多省农业厅长联席会议已成为中越两国地方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搭起了各方沟通合作的“桥梁”。各方愿意积极加入联席会议合作机制,今后继续组团参加由中越两国各省轮流召集承办的联席会议,并积极为完善联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与会者认为,中越两国地方农业交流合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双方应共同携手,不断开拓交流合作的新领域,开创交流合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