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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3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完成 共追究10429人

2012年01月09日08:35
来源:财政部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召开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交流会。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刘建华总结了三年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积极推进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刘建华强调,为期三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一是查处了大量违规违纪案件,“小金库”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三年来,全国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责任追究10429人。2011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比2009年分别下降了82.7%、88.3%;国有企业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79.9%、81.6%;社会团体发现的“小金库”数量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80.5%、97.7%,“小金库”的数量及金额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是掌握了“小金库”发生和存在的规律特点,推动了长效机制建设。对“小金库”现象和数据的梳理分析表明,“小金库”主要分布在基层,资金来源、用途因单位性质不同而不同。针对这些规律特点及症结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源头防治工作,有力推动了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治理工作提高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单位领导对“小金库”问题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推动了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了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遏制了利用“小金库”资金进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的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是净化了社会风气,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肯定和支持。通过专项治理,铲除了一些腐败问题的资金来源,遏制了铺张浪费、奢靡腐败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充分肯定。

  刘建华指出,“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决策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基本前提。三年来,中央领导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央的决策精神,以中央部署和要求为指导,准确把握治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恰当运用治理工作方法和方式,努力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环节。此次专项治理把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环节来抓。中央成立了14个成员单位、8个牵头部门的中央领导小组。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治理工作,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专门成立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措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努力汇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一方面,坚持问计于民。在制定相关治理政策和实施方案过程中,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细致的调研,保证了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宣传“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拓宽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及时宣传治理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和震慑;开展有奖征文、专栏讨论、在线访谈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民心,集中民智。

  四是推动方式方法创新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途径。中央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讲究章法,把握节奏,根据阶段特点,采取切实的对策措施,保证了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及时明确政策规定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主要保障。在治理工作启动之初便进一步明确和广泛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重奖举报有功人员,严惩顶风违纪等政策规定;中纪委监察部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中央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和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使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刘建华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巩固成果,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推动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防治“小金库”的体制机制问题。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着力堵塞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漏洞。要加强财政预算、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方面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发票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加快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把严守财经纪律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之中,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着力推动“小金库”治理的常态化。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对“小金库”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并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会议由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吴奇修主持,并对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2年1月9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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