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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男友过年关注多实践少 律师提醒不受法律保护

2012年01月10日10:17
来源:三秦都市报

  租个男友回家过年你敢吗?

  “陪逛街:15元/小时、3小时起10元/小时,陪吃饭:8元/小时、3小时起5元/小时(雇主请客制),拉手:3元/次、10元/包天,拥抱:5元/次、20元/包天,接吻:10元/次、30元/包天……可代替上门见父母气前任男友(要确保人身安全哦),可上演男追女,男被甩,假装男友参加同事同学聚餐等等……帮男生考验自己亲爱的等等。”看到这样奇怪的广告宣传语,您是否还能淡定呢?没错,当您在百度、淘宝等一些网站搜索“租男友回家过年”的时候,类似的广告宣传会让您目不暇接。

  眼下,距离中国传统的农历新年仅剩十多天了,当人们热切期盼着过年,期盼着放假的时候,都市中的剩男剩女们可不那么淡定了。平时忙于工作的他们因为工作性质、环境或是个人观念等因素尚且没有找到“另一半”,无法带着男、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便成了这类人群生活中的难言之隐。

  与此同时,另一些具有生意头脑的人们恰恰瞅准了这一商机,在各类网站上大肆宣传,并打出了出租男友、女友回家的广告,而且详细地罗列出了服务项目以及收费等条款,服务内容甚至会让你感到很搞笑。

  记者以“租男友回家过年”为由联系到一家淘宝店主,该店主表示只要包吃住行等费用,可以陪同雇主回家过年,但尽量在本地。当记者问到这样做的合法性时,店主则表示一切行为均以法律为准绳不会违规操作,雇主可以放心。

  虽然“租男友”以其独有的新鲜感吸引了众多买家关注,不过记者发现浏览的多,真正实践的很少,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说,还是不太能接受“租男友”这种形式。

  记者挨着查询了淘宝前5页的店铺,其中只有3家有成交记录,一家所在地为上海的成交量为2笔,其余2家为一笔,而剩下的店铺近期的成交量都为0,这与店铺少则三五千的浏览量形成鲜明对比。

  “即使签订有协议,这个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合同法》保护的是人与人之间、社会经济组织之间的商品经济合同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约定不受《合同法》保护,甚至也不受《民法通则》的保护,也不太容易被一般主流社会价值所接受。

  文/图本报记者丁聘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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