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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试点残疾人公益信托 父母离世仍有人照顾

2012年01月10日13:47
来源:南方日报

  “十二五”期间,广东将试点推进残疾人公益信托服务;逐步建立残疾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分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昨日,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传出即将出台的各项残疾人民生利好政策。

  困难残疾人住房保障优先

  在昨日的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省残联理事长宋卓平提前介绍了“十二五”期间我省残疾人工作的重点。

  “十二五”期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低保和救助“应保尽保”,并逐步建立残疾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有关方面将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于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助。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特殊医疗需求将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我省还将把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对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康复费用的贫困残疾人予以补助。

  珠三角有望试点公益信托

  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面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试点开展公益信托服务,研究制订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

  省残联为此开展了调研。有人认为,可以由残疾人的父母等监护人拿出30万元现金或房屋等资产作为信托资金,在他们离世后,由保险公司运作保值升值。信托资金和收益等可以用来安置残疾人在托养机构生活或用于残疾人居家照顾、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就医等各种生活需要。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中山等珠三角城市有望首批开展这项试点服务。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将得到进一步发展。省残联支持鼓励社会组织、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互助组织以及个人通过社会募集资金、互助集资、公益信托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我省将开展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为1万户贫困残疾人提供资助。

  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

  在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方面,我省将把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配强特教师资队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实施0—6岁残疾儿童普遍学前康复教育,推进珠三角等地区兴建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各级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设立专项资金,帮助贫困家庭的残疾青少年接受教育。

  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说,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将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地级以上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新建扩建标准化特殊学校97所,办好广东培英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创办华南残疾人职业技术学院。力争今年全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都能建有综合性、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通讯员 麦嘉欣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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