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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外案遭重审 质检员因此虽刑满仍未释放

2012年01月11日17:32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邱伟

  本报讯(记者邱伟)央视新址大火案余波再起,起火大楼外墙施工方3名员工因使用以次充好的挤塑板被判刑后,此案近日又被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重审。

  此案3名被告人是起火大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执行经理谷显树和质量员李书志。央视新址发生大火后,3人于2009年7月被捕。法院认定,中山盛兴公司销售伪劣挤塑板,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判处3人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前天,李书志2年半的刑期已满,妻子前往看守所去接丈夫,却被告知案件已经发回重审,李还需要继续羁押。

  据悉,此案属于少见的破格减轻处罚的案件。刑法规定,销售伪劣商品金额50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审理时,李书志的辩护律师指出:李书志作为一个农民工质量员有职无权,让一个既无能力又无权力的月入不到2000元的农民工来承担过高的法律责任,违反了责、权、利的统一,有违公平公正。

  一审宣判时,法院在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突破法定刑减轻处罚,3名被告人刑期最高4年半,李书志被判2年半。一审判决指出,3名被告人虽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鉴于本案特殊情况,依法均予以减轻处罚。去年3月,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依据《刑法》,无法定情节破格轻判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案是否获得核准目前尚不得而知。

  李书志的代理律师尹富强告诉记者,他昨天得知案件重审后很吃惊。司法实践中,服刑期满又因案件发回重审而继续羁押的情况非常罕见。李书志的家人原以为春节前一家人可以团圆,未想事情生变。因为不知发回重审后的结局,李书志妻子现在的心情如同两年多前丈夫被抓时一样焦虑无措。尹富强表示,还不知道发回重审的原因,也不知道是哪一级法院启动的重审程序。J179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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