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起活动过年回乡拼车 众多名人参与 律师提醒——
拼车回家过年签个协议保险
本报讯(记者那佳)过年回老家,火车票不好买,不少网友发起搭顺风车回家活动。律师提醒,车主和搭车人最好签乘车协议,以免发生事故时产生纠纷。
10日下午,公益名人王永、邓飞和央视主持人赵普、郎永淳、陈伟鸿在网上发起拼车回家活动,利用开车回家的人车里的“空位”,为没票的人解决燃眉之急。
昨天记者联系到发起人王永,他说,火车票春运期间“供小于求”,利用网络这个供需平台,网友可以发现“目标”朋友,商量能否结伴回家。
目前,上千网友转发了该帖,已有750多位网友发布了搭车需求,450人已达成意向。网友“江言江依诺”称,北京到安徽巢湖,1月19日启程,已联系上没买到火车票顺路的朋友了,行程1000多公里。
王永强调说,“顺风车”活动属公益性质,要求参与活动的车主免费搭载“乘客”回家。
对于网友拼车回家过年,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李青山律师说,回老家可能要花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所以出现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的几率也高了不少,双方最好签订搭车协议。
贴心提醒
在出发前,可将大概到达时间、车牌号码、车型、同车人信息等情况告知亲友。
“顺风车”上最好有两名以上司机,可以轮流开车,避免疲劳驾驶。
尽量不开夜车,避免因心急赶路而出事。
记者请相关律师起草了一份搭乘顺风车协议,供读者参考使用。(可沿虚线剪下)
“春节回家顺风车”搭乘协议
甲方(车主方): 乙方(搭车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双方春节回家搭乘顺风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搭车路程、时间: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时间: 会合地点:二、车况:
车牌号: 车型: 座位数: 空余座位数:三、责任及义务
1.由于本次活动是公益活动,甲方向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在甲方没有违章行为的情况下,双方各负其责,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赔。
2.乙方应爱惜车辆,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3.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时,如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4.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搭车行为结束时,协议失效。
甲 方: 乙 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专家说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认为,拼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
如果搭乘者因为车主的过错遭受损害的,可以请求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主没有收费,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也要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金澎说,对于“顺风车”的车主和乘客而言,投保一个短期意外保险是比较好的,可以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