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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法院长人大报告 称须穷尽查财产才能结案

2012年01月14日17: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陈建 于立霄)为提高办案标准,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高级法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结案的规定》,明确终结执行必须完成查存款、查房产、查股票、查车辆、查收入等全部工作,穷尽财产查找措施。

  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在今天下午向十三届市人大五次会议做工作报告时表示的。

  池强说,北京市法院去年全年执结案件98390件,对817名俗称“老赖”的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15人追究刑事责任,对417人限制高消费,对414人限制出境,对330人在媒体上公布名单,有利维护了法律权威。

  他说,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北京市法院严格执行各项审判制度,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司法,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贯彻实施。

  去年,北京市高级法院制定司法公开28条具体措施,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告知当事人,庭审活动依法接受公民旁听,裁判所依据的证据、法律和理由一律在裁判文书中公开,裁判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案件档案一律接受公众查阅,审判权行使全程置于当事人和公众监督之下。通过电视、网络直播庭审1176场,占全国法院的58%。

  在报告2012年的工作任务时,池强表示,北京市法院要更加注重以司法公正促公信,完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审判过程透明、审判程序规范;更加注重以司法效率促公信,完善审判效率控制体系;要更加注重以监督制约促公信;更加注重以廉政建设促公信,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廉政风险较大的办案缓解全程监控,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完

  作者:陈建 于立霄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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