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月16日电 (胡洪林) 记者16日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2011年,山东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中,立案查处73起,移送司法机关25起,逮捕涉案人员20名。
山东方面称,新的一年将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瘦肉精”犯罪行为在法律处罚范围内,一律按照最高限度进行处罚,对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企业严厉进行处罚,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去年,山东共对17.6万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案件199起,涉及金额269.8万元人民币。
在“瘦肉精”查处过程中,山东围绕“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强化了全程监管和综合治理。在三次对畜禽“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中,共安排生猪、肉牛、肉羊等重点产品抽检5290批次,其中完成抽检的4614批次,合格率在99.9%以上。
2011年,在该省庆云县发生的输入河北的肉羊“瘦肉精”案件和利津县盐窝镇的“瘦肉精”事件引发人们广泛关注。
该省畜牧兽医局表示,2012年,他们将坚持“五不放过”,即涉及“瘦肉精”案件没有搞清的不放过,溯源不清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产品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违法的公务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