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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0岁仍啃老与父起争执 酒后互殴杀父称自卫

2012年01月17日08:00
来源:北京晨报

  30岁仍啃老 父训子起争执

  酒后互殴致死 儿称因防卫过当

   30岁的儿子还在啃老,原本就患有抑郁症的父亲为此和儿子矛盾不断。在一次因琐事争执并发生互殴后,儿子冲动之下举起木棍及尖刀,残忍地将父亲杀死。昨天上午,被控故意杀人罪的王刚在市二中院受审时神情冷漠,没有任何忏悔的话语。他辩解说,是父亲先动手打他,他属于防卫过当。

  辩解:我们是互殴

  王刚高中文化程度,是家中独子,案发前无业,和父母住在一起。昨天,王刚的母亲没有到庭,也没有向他提出赔偿,王刚的两位亲属旁听了此案。

  “我不记得我用了刀,我们是互殴,当时天黑看不见。”王刚淡淡地说,事发当天下午,父亲喝了酒,开始教训他,“他拿水果刀比划,说要打死我,然后他自杀。”王刚说,他的头和胳膊都被父亲打伤,处理好伤口后,他独自出门喝酒。

  “我晚上9点回到家”,没想到父亲突然又冲他挥舞起木棍。王刚随后也到楼道捡了根棍子,和父亲对打。“当时楼道很黑,我看不到他,但感觉打到了他上半身。”王刚说,父亲打不过他,后来一直被他打。

  审理:系故意杀人

  法庭上,王刚始终不承认自己拿刀扎过父亲,称自己受酒精和安眠药的影响,记不清了。公诉人表示,公安机关曾对王刚做过精神病鉴定,结论为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生理性醉酒状态,在激情下伤人,辨认及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上,王刚几次强调是父亲先打他,他第一次没还手,第二次才用木棍还击,认为自己属于防卫过当。王刚的辩护律师也提出,王刚的父亲动手在先,且经鉴定,王刚被打成轻微伤,被害人存在过错。

  对此,公诉人指出,王刚殴打父亲的致命部位,对方倒地后还没有停手,将16厘米长的刀刃全部插入父亲的后腰。其行为是故意杀人,不构成防卫过当。

  “儿子都这么大了还用父母养,父亲教育儿子符合家庭常情。”公诉人认为,被害人并没有过错。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晨报记者 颜斐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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