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昨天记者获悉,4名首钢公司工人将钢渣混入废料堆运出厂区并变卖,被市一中院以盗窃罪判处1年半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48岁的赵江、24岁的王进宝、22岁的王海旺和21岁的赵昕刚,案发前都是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公司迁钢钢渣加工区域外协工人。据了解,赵江是钢渣加工区域生产线的夜班班长,王进宝是自卸车司机负责将钢渣送上生产线,王海旺是铲车司机负责装车,赵昕刚是废料铲车司机负责尾渣外销装车。
法院认定,去年4月21日晚,他们将钢渣埋进废料堆,并于次日随着废料一起运出了厂区。到达废料场后,他们将废料倒掉,再将钢渣拣出来装上汽车,拉到一个废钢收购点出售。经鉴定,他们盗出的钢渣5.84吨(经鉴定价值11096元),装车运出厂外并销赃,共得赃款13200元。
去年5月4日,4人被抓获。据了解,4人已经退还8500元赃款,警方另起获了2.84吨钢渣,已发还被盗单位。法院认为,4人已经构成盗窃罪,并判处赵江、王进宝、王海旺有期徒刑3年,赵昕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