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人员找到被困“驴友”并帮助其脱困。 |
1月16日18时30分许,4名擅自进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登山爱好者在被困约25小时后被成功救出。据悉,消防部门在16日10时20分许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两个消防中队30余人进行搜救工作。他们背着沉重的救援器材,在耗时8个小时后终于找到这4名“驴友”。此时,距离他们走失被困已经过去了一昼夜。
“驴友”被困
四人开始刺激之旅
海拔2200米冰沟迷路
16日上午10:20,银川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有四名“驴友”被困在了贺兰山内海拔2200米左右的冰沟内,急需救援。据称,这三男一女四名驴友当天从贺兰山拜寺口出发,开始了刺激的穿越之旅。8个多小时行程后,驴友们发现自己被困,且无法确定被困地点。好在该地段尚有手机信号,驴友们便于当日凌晨一点左右给朋友打了电话请求支援,并辗转联系到贺兰山管理处。
管理处经过各种信息排查后,确定了这四名驴友应该是被困于海拔2200米左右的冰沟内,于是报警请求驰援。
16日晚,这4位“驴友”在贺兰山深处被困25小时后,终于被安全救出。
耗费巨大
消防部门舍弃两根8000元救助绳
据记者调查,为让这4位“驴友”摆脱困境,银川市动用了消防、林业、公安等多支力量,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
这是一个尚不完整的救援清单:银川市消防支队动用两个中队30余名警力,出动救援车辆6台,前后耗时8小时;此前,10多名护林员、森林公安放下手中的工作,连夜进山,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在一处山崖上找到了被困者;10多名“驴友”闻讯而来,冒着严寒加入救援行列。
在救援现场,银川市消防支队战训科科长王利民痛心地告诉记者,仅仅在将被困者从山崖上救下时,消防部门就不得不舍弃两根价值达8000元的救助绳。
法律空白
处罚仅限于批评
谁该为此埋单
“驴友”群体屡屡被困屡屡再犯的背后,是犯错成本过低。许斌说,被困的“驴友”擅自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违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然而,对违规者的行政处罚仅限于批评教育和罚款,且罚款幅度在500元至5000元之间。对于用价格不菲的装备武装自己的“驴友”来说,这点罚款不在话下。更何况,在非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探险,并不违反这一条例。
王利民说,紧急救援是法律赋予消防部门的责任,消防部门救人是履行职责,不会让被困者埋单。但有人认为,应当针对户外运动方兴未艾的形势,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驴友”冒险被困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
漠视心态
逞强好胜不道歉
对救援人员冷漠
2011年四姑娘山救援被困“驴友”事件以来,舆论多次批评“驴友”为了寻个人的刺激与快活,漠视了社会责任。
记者在贺兰山救援现场看到,一位获救“驴友”下山时对已在山下等待多时的救援“驴友”说:“怎么没给我带点鸡血来?”当救援人员表示准备好了热水后,他又说:“我就喜欢喝凉水”。
当记者问:“这么多的人前来救援,是否应该向救援人员表示感谢?”另一位“驴友”竟说:“没啥说的,这是个什么事呀!”其他“驴友”均沉默不语。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苏峪口管理站站长许斌说,近几年,他们每年平均接到五六起“驴友”被困求援的请求。
-事件反思
个人户外运动
要讲社会责任
据记者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16日发生的4名“驴友”被困贺兰山事件,已是年初以来我国有报道可查的第四起探险被困事件。“驴友”被困缘何一再发生?救援耗费的巨大公共资源该由谁埋单?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驴友”被困事件,暴露出部分“驴友”非但技不如人,而且集体观念也不如人的问题。银川市一些资深“驴友”分析,一意孤行、冒险为之,不是“强驴”、偏当“犟驴”,也是“驴友”被困的一大诱因。
苏峪口管理站副站长孙国军多次参与救援“驴友”。他分析,当前不少登山探险活动都是通过网络、QQ群发起,不问姓名、不问职业,互相之间以网名相称。活动风险较大,而队友素昧平生,团结协作精神自然被打折扣。个别“驴友”脱离集体独自行动,其他人碍于并不熟识,不好过多劝说。
“探险不是冒险。”银川市资深“驴友”“西北狼”表示,玩野外前一定是要先查资料,做好计划,前有探路,后又扫尾,防止人员掉队,同时带足设备,绝不盲目行动。
许斌等人认为,人们通过网络相识结伴开展户外运动,本是无可厚非。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引导,帮助“驴友”树立风险意识。一些“老驴”也应主动承担义务,引导无形组织有形化,松散活动有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