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医院等级评审方案已正式出台。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将由四部分人员组成,包括专业专家、医疗保险机构专家、社会评估方面专家和群众代表。其中,群众代表由市卫生局审定、选聘。
本市各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评审工作将持续一年。目前,本市已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任主任委员,另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市中医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该委员会将主要负责审定本市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同时,委员会还要负责审定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以及全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医院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据介绍,全市范围的医院等级评审自1996年以后暂停,很多渴望升级的医院对此已经翘首企盼了很久。今后本市将每4年进行一次动态评审。
此次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将由四部分人员组成,包括专业专家、医疗保险机构专家、社会评估方面专家和群众代表。其中,专业专家将由各三级医院进行推荐,报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审定、选聘;医疗保险机构专家由医疗保险机构的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社会评估方面专家由相关管理部门推荐;群众代表由市卫生局审定、选聘。
根据方案要求,评审专家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满三年。而且,专业技术水平在全国或全市同行业中要具有一定知名度。医院管理专家应具有三年以上院级或职能处室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方案中还特别提到,推荐的专家以在职人员为主,也可推荐部分退休专家。退休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推荐比例不超过30%。同时,专业专家为相关专业学会、技术委员会成员者优先。为保证评审公正,市卫生局将委托北京医院协会作为第三方评审组织,具体负责本市医院评审的技术性工作,提出医院评审结论建议。医院评审最终结果将由市卫生局向社会公示15天。
据了解,医院等级评审基本顺序先为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后为规划设置的区域医疗中心,再为二级甲等综合和专科医院。今年3月之前,本市将出台《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此次将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制定本市各级各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建立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