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月31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岳思轩) 今年26岁的四川人田某在浙江乐清石帆街道绅坊村办了一个模具加工作坊,自称年收入有几十万元,却带着员工顺路偷了价值3700余元的稻谷。1月31日,俩人被当地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方某是乐清人,在田某的加工作坊里打工。去年10月28日晚,田某和方某各驾驶着一辆电动运货三轮车,从厂里出发前往虹桥镇皇岙村。路过虹桥镇埭下村时,看到路边有很多装满稻谷的蛇皮袋无人看管,田某一时兴起,和方某商量:“趁着天黑四下无人,我们搬走一些也没人看到,卖掉后我分些钱给你。”
随后,两人就开始往三轮车上搬,20分钟后,两人将30袋稻谷装满了两辆三轮车。田某发现稻子还湿漉漉的,于是他们骑车将稻谷运往距此约1公里外的一个叫庙堂的地方,“我们先将这些稻谷放在这里晒晒干,再卖个好价钱。”
卸完货后已是夜里23时许,两人准备骑车回绅纺村。半路上,田某再次提议:“我发现刚刚那路附近还有好多袋稻谷,既然已经偷了,干脆再去偷点。”说完两人又返回埭下村。方某本不愿意,但经不住田某的蛊惑,两人又骑着空三轮车回到了埭下村。
可这次没那么好运了,两人尚未动手,就被前来巡逻的村民抓了个正着。
村民说,他们把稻谷收割好后,为了方便晒干,所以都不搬回家,晚上收拢装袋后直接放在路边,白天就倒出来在路面上晒。经鉴定,两人所盗的稻谷价值3732元。
在供述时,田某说,自己偷稻谷并不是因为缺钱:“我开了一家模具厂,一年能赚20来万。当时四周无人,就想找一下刺激。第一次太容易得手了,一时贪心,就去了第二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