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4日消息(记者季苏平) 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然而,记者走访部分超市却发现,不但对临期食品几乎没有设醒目标志,还想出各种方法让消费者"中招"。
在一家大型超市的奶制品专区记者看到临期食品随处可见:一款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14日的酸奶,保质期为21天;某品牌盒装酸奶的保质期截止到2月6日。在保质期多为9个月的碳酸饮料陈列区,有的产品的生产日期早在去年6月。但超市内除了促销标语和价格牌,再也找不到任何临期食品的标注提示。不过消费者却相当谨慎,特别是在挑选奶制品、面包这类保质期较短的商品的时候。
消费者:网上教的,有窍门,看这个,这都是26号的,这还有23号的,这是27号的了。
消费者:我觉得还是底上的新一点吧。
所谓网上教的窍门实际上就是,放在货架靠前的商品往往比靠后的"岁数大",最为新鲜的商品通常被隐藏在了货架后面的角落里。一般在大型超市一次购物的量会比较多,一旦疏忽就有可能导致买回去的食品没过两天就过了保质期,吃不了。消费者想出这样的妙招也是情非得已。
消费者:因为包装都比较大嘛,放在家里很快也就过期了,没法吃。
不仅如此,很多商家还将临期食品捆绑销售。捆绑在一起的商品往往量非常大,而在捆绑的过程中,商家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商品的生产日期隐藏起来,消费者想要知道这些商品的生日还需要耗费一番功夫。更有商家逆向思维,想出其它蒙混过关的方法。
消费者:好多商家经常干这样的事情,有的时候把奶粉明明是前面一罐也许是近期的,后面就不是近期的了,就把它混在一块儿,容易误导消费者。
为了能规范临期商品的销售,很多地方现在正在推行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制度,把所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摆放在专区统一销售。其实早在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就开始试点了临期食品专柜。经过三年多的试点,消费者的反应如何?如果这些临期食品还是无法及时销售出去,商家又会怎样处理呢?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里的临期食品专柜上摆放的都是新鲜的方便面,八宝粥等好几样商品,并非货真价实的临期食品。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基本上没有什么消费者会到专柜淘便宜货。
工作人员:便宜的就这进口的饼干半价没人买,最后没折了让厂家拉了。
为了能够促销这这些临期食品,商家想了不少办法,比如买一赠一,再比如买食品送杯子之类的小物件。即便如此,消费者对此依旧不太买账。
消费者:穿的用的还可以,就是促销那种的,这种吃的东西我不会买促销的。
消费者:我觉得应该打折,就是打折,应该标明快过期的打折,有愿意买就愿意买。
正如后面这位消费者所言,很多临期食品的价钱基本和新鲜的相差不多,自然很难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超市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国家发改委要求一个商品条码只能有一个标价,所以无论新鲜的还是临期的都只能是一个价格。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邱宝昌:我认为这样的解释不合理,价格主管部门关于禁止价格欺诈相关规定不能以低价格招揽顾客,以高价格结算,如果是临近食品专区这个很容易解决,从专区里面食品进行打折销售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多少就结算多少,这个不构成价格欺诈,也不算在同一区域里面有两种不同的标价。
不管怎样,最让人们关心的是这些卖不出去的临期商品商家会如何处理呢?职业打假人"老李"(化名)告诉记者,有些供货商会更改即将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他们就摇身一变,涅槃重生了,这"换装"的老家伙再次上架,广大消费者却蒙在鼓里。
老李:有很多供货商做假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比如说外包装一换,原来的日期用化学药水一涂抹,你可能就看不出来,甚至有些经销商可以问厂家要到包装材料,在自己的仓库里可以换新的包装材料,有这样的情况。
邱宝昌表示这种给临期食品增加寿命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过期食品一定要做无害化处理。他同时建议厂家其实可以把离保质期非常近的商品赠送给慈善机构或者供有需要的人免费领取。
作者:季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