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荆门2月7日电(吴奇勇 谢安平 荆中法)湖北荆门市沙洋县一小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学校会计王某强奸、猥亵学生11名,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据法院判决书,王某在沙洋县某小学任教期间,先后担任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学校会计,在先后担任五、六年级班主任和带课教师期间,利用师生从属关系和为学生申请贫困生指标的工作便利条件,对其班上11名女学生进行奸淫猥亵。2011年5月,王某被抓获,当地民众获悉后指其“禽兽不如”。
近日,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