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2月8日电(詹托荣 吴鹏) 福州海关8日公布,福建省对10个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香港、澳门和台湾)去年全年的进出口总额达403.1亿美元,同比增长30.1%。
其中,出口228.2亿美元,同比增长38.9%,占同期福建出口总额的24.6%;进口174.9亿美元,同比增长20.1%,占同期福建出口总额的24.6%。
在自贸伙伴中,东盟、台湾和香港列前3位,进出口额分别达183.2亿、116.1亿和65.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8.8%、11.8%和38.7%。
福州海关分析人士介绍说,自贸区优惠政策对福建出口的推动作用比进口更为显著,福建对10个自贸伙伴累计出口同比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累计进口同比增速则低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15.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