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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撤诉” 放麦田刘明泽只追方舟子侵权责任

2012年02月12日02:49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针对此前韩寒诉方舟子案正式立案中第二被告刘明泽身份问题,韩寒律师发微博称韩寒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明泽先生,也不会起诉麦田,将依最高(法)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韩寒10日先将起诉从普陀法院撤换到金山法院,又从金山法院取回了起诉材料。

  10日中午12时许,韩寒代理律师陶鑫良发微博:“受韩寒委托作如下说明: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将依最高(法)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对韩寒律师的声明,网友纷纷表示不解。也有网友分析,这是为了防止管辖权异议,将二被告合并审理,就可以避免方舟子的律师提出异议。”方舟子连发几条微博问:“这个神秘的刘明泽是谁?”陶鑫良拒绝透露刘明泽的身份,但据媒体报道,刘明泽或为“韩方大战”期间在网上公开炮轰韩寒的青年作家张一一。但此消息未获证实。

  10日晚,据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在新民网上海滩官方微博上公布:“今天下午,韩寒、韩仁均的委托代理人以需调整起诉状内容为由,取回了上述材料。” (中新)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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