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落实寺庙“九有”工作专题会议。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西藏政协党组书记、西藏党委统战部部长公保扎西出席会议并讲话,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西藏民宗委主任洛桑久美出席。
会上,公保扎西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对《关于尽快落实寺庙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的有关重要批示。
公保扎西指出,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为使西藏寺庙僧尼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引导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责任感,按照陈全国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做到寺庙“九有”,即:有四位领袖像、有国旗、有道路、有水、有电、有广播电视、有电影、有书屋、有报纸(《人民日报》、《西藏日报》),“九有”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自治区财政统筹解决,对寺庙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免费办理,不增加寺庙负担。
公保扎西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寺庙“九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按照规划,超前安排,积极推进,加强组织实施,尽快落实寺庙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实施好相关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力度,尽快落实并实施好有关项目;要积极落实好寺庙通水、通电、通路问题,对已通邮的寺庙,尽快推进《人民日报》、《西藏日报》发行,并加快寺庙电影放映工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寺庙管好、管稳定、管和谐,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