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佘韵卿)顺义区李桥镇李桥中心小学校车司机王某,因误以为一名学生的玩具碰到他的头部,挥拳打伤了学生眼睛,导致学生左眼钝挫伤,视网膜震荡,至今未痊愈。学生家属报案后,王某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学生小明(化名)的亲属闫女士介绍,1月13日顺义区李桥镇李桥中心小学放寒假,当天中午,校车司机王某开车送孩子们回家。行驶途中,一名学生的玩具碰到了王某的头。他误以为是小明所为,挥拳打向小明的眼睛。后经医院诊断,12岁的小明左眼钝挫伤,视网膜震荡,需留院观察。雇用王某的李桥镇头二营村村委会支付了小明的医药费,但王某始终没有露面表态。
据家长们反映,王某曾在3年前就因打人被拘留,也曾多次殴打学生。
目前,小明已返校上课,但眼伤尚未痊愈。据医生介绍,小明完全恢复可能需要一年时间。李桥中心小学负责人称,学校从未安排过校车,部分学生由其所在村的村委会派车接送。派车的李桥镇头二营村委会负责人称,打人司机已被辞退,目前有2名司机负责接送村里学生上下学,此事对他俩也是个警示。但对于王某为何能成为校车司机,未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