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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获死刑未交代同伙 被害家属请求枪下留人

2012年02月21日14:12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辰光 刚晓䶮   制图 李铭

  办案遇难 诉辩交易失败 被告人拒绝以姓名换性命 化名凶手逍遥法外

  主犯死扛到底 同伙没“法”办

  处决主犯 同犯可能脱逃 反之又与现行法律相违背 专家称是法律空白

  主犯已经被判死刑,并且随时可能会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执行。一旦主犯被处决,另外两名在逃凶手可能将永远逃脱法律制裁。

  在李女士看来,负责抓捕在逃凶手的警方,此刻应该比她更着急。

  在李女士的协助下,记者分别与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取得联系,但得到的答复却令人匪夷所思。

  断案·检方

  以名换命 凶手拒绝诉辩交易

  记者和李女士先是辗转联系上负责公诉张大伟案件的一名检察官。该名检察官表示,他们曾经打算和张大伟进行诉辩交易,让他用姓名换性命。

  这名检察官说:“我们提审张大伟时曾经告诉他,如果他肯交代出另外两个同伙的姓名,我们可以以他检举揭发立功为由向法院建议不判处他死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或是无期徒刑等刑罚。遗憾的是,张大伟拒绝了这个交易。”

  这名检察官同时表示,目前该案虽然法院已经审理终结,但警方对于抓捕另外两名在逃凶手还是有责任的。“检察机关不是刑侦部门,在公诉阶段也已经为抓捕另外两名在逃凶手做了些工作,效果不是很明显。最终还是要依靠警方来抓捕在逃凶手。”这名检察官说。

  和检察机关一样,负责审判张大伟的法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明确表示,这个案件法院只负责审理,对于是否还有在逃凶手这一情况不会关注。

  断案·警方

  警官调走 案子谁管不知道

  2月3日上午9时,记者与李女士一起来到了大兴公安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并在该队与负责此案的刑事侦查支队申姓队长取得了联系。

  申姓队长告诉李女士,张大伟的案件已经移交给预审部门,具体情况李女士可以去资料室查询。

  在该队资料室,值班人员查到了该案目前的办案人刑侦支队牟(音)英杰警官。

  记者与李女士回到刑侦支队办公室找牟警官,却得到这样的答复:牟英杰警官已经调走好几个月了。

  “人调走了案子不应该被调走啊!他调走的时候把这个案子转交给谁了?”李女士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工作人员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李女士随后再次与申姓队长取得联系,申姓队长表示将立刻了解情况并马上给出具体答复。

  案件转交 我们只负责抓人

  十几分钟后,刑侦支队一名叫胡伟的警官来到办公室接待了李女士和记者。

  “我原来是搞这个案子的,后来我们组被拆了。这个案子已经转给预审部门,我们刑侦部门只负责抓人。”胡伟告诉李女士,“我们在审讯张大伟时,他一直没交代另外两个人的任何信息。用我们自己的话说,这个事他要自己扛了。”

  胡伟表示,“现在这种情况,张大伟自己不说,我们只能通过其他途径,也就是靠我们平时的线人,来提供张大伟的关系网,再去看谁有作案时间。只是这个也没结果。”

  主犯死扛 抓余犯没好办法

  面对李女士 “只要张大伟一死,这个案子就真的死无对证”的质疑,胡伟无奈地说:“至少现在没有太好的办法。当时我们也想从张大伟嘴里挖出点线索来,但没用。预审作为专业审讯犯人的部门,在讯问张大伟的时候,也没审出另外两人的信息。”

  胡伟说,如果预审部门有关于另外两名在逃凶手的线索,刑侦部门随时可以实施抓捕;同时刑侦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得到线索,也随时可以抓人。

  “那如果两部门都没有线索的话,这个案子是不是就悬在那了?”李女士问。

  “只能这样了。”胡伟说,“如果张大伟被执行死刑,也就只能等着其他线索了,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预审部门

  现在接触不到主犯

  连续多日,记者和李女士多次来到负责审讯张大伟的预审部门所在地朝阳区豆各庄乡的北京市看守所,但每次都无法联系到负责预审张大伟的警官。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直到2月7日,记者终于和当初负责预审张大伟的一名王姓警官通上了电话。王警官对张大伟的案件记忆犹新。

  王警官告诉记者:“另外两个嫌疑人还没抓到。我们这边也没有线索。案子到了法院以后,我们这边就没有材料了,之后的讯问都由法院进行。”

  在被问到目前预审警官是否还在继续审讯张大伟并试图让其交代同伙时,王警官说:“现在我们接触不到张大伟,因为案子已经到了法院,法院也已经判完了。现在就相当于我们(预审)和这个案子暂时没有关系了。”

  资料显示 证人曾提供重要线索

  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难道就因为他们都戴着口罩并且主犯死扛到底,警方就无法将在逃凶手抓捕归案了吗?记者详细查阅该案的一些资料后发现,原来曾经有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过重要线索。

  根据法院资料显示,在张大伟等人逃离作案现场时,曾经乘坐一辆出租车。

  而出租车司机对在逃的两个同伙体貌特征有过非常详细的描述:“坐在后排的两个人,其中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偏瘦,短发,肤色较黑,长圆脸,深色上衣,长裤;另外一个身高一米七二左右,偏瘦,肤色白,长脸,短发,那人脑门上有一颗黑色的痣……”

  事实上,这名司机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3人都是本地口音,而且听说话像对黄村这片比较熟悉。”

  遗憾的是,尽管有多名目击证人从不同角度提供了线索,并且还有现场附近一处监视器拍摄到的3人身影,两名在逃凶手的身份却始终没能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抓获张大伟后还从他的手机中找到化名“小磊”、“小亮”的两名凶手的手机号码,但最终还是没能锁定两名凶手身份。

  断案·质疑

  家属绝望 质疑破案是交差

  从丈夫被害,李女士就把抓捕凶手的希望寄托在警方身上。可直到主犯即将被处决,警方将再无线索来抓捕在逃犯的事实摆在她面前时,留给她的就只剩绝望了。

  “两年了,我满怀信心地等着警方给我一个好消息。要不是我亲自到司法机关走一圈,真不知道是这样一个情况。案子名义上有人管,但管的人连即将被处决的犯人都见不到。

  “寄希望于别人提供线索,可两年了,谁还会提供线索呢?”李女士说。

  断案·说法

  谁先被抓 都按法律程序审理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了解到李女士的遭遇后指出:这个案件陷入一个法律上的空白区,确实难以找到理想的解决办法。

  张平介绍,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程序对于团伙作案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不管是谁最先被抓捕,都要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去审理。法院审理张大伟的案件并且判处他死刑无可厚非。

  陷入法律空白 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问题是一旦张大伟真的被执行了死刑,那他的两个共同犯罪实施人就可能永远不会被追究责任。毕竟到目前为止,除了那两个同伙外,就只有张大伟知道谁是同案犯了。”张平说。

  “处决张大伟,同案犯可能逃脱法律制裁;不处决他,又与现行法律相悖。这是一个法律空白区,目前还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张平告诉记者。

  张平指出,最高法院应该充分考虑这一案件的特殊性,既核准张大伟的死刑判决,又能在合理的范围内让他多活一段时间,以便侦查机关可以从他嘴里多取得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如果实在不能从他口中了解到同案人员的情况,再处决也不迟。

  ●记者追访

  随时会响起的枪声

  李女士向最高人民法院寄出“请求暂缓执行张大伟死刑”的申请已经一个多月了,她还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记者从内部人士处了解到,一般来说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往往只是依法来审查被判处死刑的人的犯罪行为。

  它只对基层法院审判过程的合法性和罪犯犯罪的危害性进行审查,只要是程序合法、罪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况,一般都会核准死刑判决。

  “也就是说,李女士的申请理论上不会起什么作用。因为从程序上来说,她的信根本进入不了死刑复核的程序,对案件的核准工作包括死刑命令的签发都不会产生丝毫的影响。处决罪犯的那一枪,随时都可能打响。”这名内部人士说。

  文/特稿记者 辰光

  实习生 刚晓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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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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