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权之争接续>>
城市晚报讯 昨日,深圳唯冠起诉苹果总经销商侵权案在上海开庭,如果苹果败诉,可能会导致iPad在整个中国内地因为侵权而不能销售。为了解iPad商标侵权的最新进展,昨日,记者与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辉取得了联系。
据了解,原告唯冠方面的诉求包括: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的相关标识,销毁相关宣传品以及在媒体上刊文消除影响,以及赔偿诉讼费用一万元等。
“为了证明唯冠拥有自己的iPad商标,在今天的举证环节中,我们带来了‘iPad’产品出席。”昨日,谢湘辉告诉记者,几年前,苹果就曾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起诉过唯冠。如今唯冠再次搬出这台“iPad”,是对闲置不用说法的一次回应。他说,此次带来的“iPad”产品是用土黄色的纸箱包装的,箱子上印有四个大写字母IPAD,产品是一款“超薄液晶显示器”。
与此同时,记者也了解到,苹果在举证过程中,将iPad商标中国内地的转让协议呈批表作为证据,并称唯冠负责人杨荣山在表上批了“准”字。而这也是苹果继日前对媒体公开律师函后,又一次提及转让协议呈批表。
苹果的代理人则表示,苹果对iPad商标的使用有合法来源,苹果上海贸易公司在销售时没有过错。美国的苹果公司受让了唯冠的iPad商标,使用涉案商标有合法权利。
虽然唯冠要求苹果停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但法院认为案件复杂,并未做出判决。谢律师表示,苹果公司以等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香港法院关于“iPad”商标纠纷审理结果为由,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禁售令”诉讼请求,并中止本案的审理。至于案件结果进展,可能要等下次开庭才能知晓。(记者 齐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