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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液化气点 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联合

2012年02月29日11:5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本报就无证液化气点短斤少两且存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除了质监及城管部门,其管理还涉及到燃管、消防、工商等众多部门,他们对此又有何看法呢?

  工商部门:

  关键是行业监管部门

  据了解,一个正规液化气店需要《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要经过燃管部门前期审批,工商、税务等后期审批。

  “燃气点的准入和监管,这是一条线,大家应该联合执法。”柳州市企业注册与个体经营经济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门店有其特殊性,先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之后工商部门才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应该由柳州市建委下的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工商部门协助,对无证点加强管理。另外,无证点的整治应该人性化,要帮助他们走向正规化。

  液化气经营也涉及危险品经营,消防能否管理呢?柳州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负责大型液化气点的监管,至于小门店则由燃气及城管部门管理。

  燃管部门:

  执法权已移交城管部门

  柳州市燃气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燃气管理行政执法权已划归城管部门,所以无证液化气点的查处,应由城管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相应处理。另外,根据柳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以发展管道燃气为主、瓶装燃气为辅,也就是说,瓶装燃气经营的规模在将来应有所控制。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考虑将无证瓶装供气经营规范化呢?该负责人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办法》规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对有资质从事燃气供应业务的企业进行监管,无证点不属管理范畴。至于从事燃气供应业务的企业准入条件,只要燃气供应站(点)设置符合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有来源稳定和符合标准的气源、有符合标准的储存厂(站)或者气源厂等九大条件,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就会颁发经营许可手续。

  而企业如何设置瓶装气供气点的问题,属于企业内部事务,燃气主管部门不会,也没有必要去过问。最后,该负责人还透露,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近期也就如何规范无证瓶装气供应点问题进行调研,但具体的方案目前不便向记者透露。

  对于燃管部门的说法,柳州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执法权已归属城管执法局,但无证液化气点点多面广,单靠一个部门,势单力薄。因此,仍希望柳州市政府重视,成立联合执法组。

  外地经验:

  成立联合执法组管理

  “无证点泛滥,主要还是监管不到位。”柳州一名燃气业内人士称,他曾走访南宁、桂林的燃气市场,发现柳州无证液化气点数量最多。事实上,南宁、桂林等地燃气市场尽管也有无证点,但城管、燃管等部门能够成立联合执法组,实现由乱到治。

  以南宁市为例,该市有燃气企业近10家,有数百个液化气供应点,而无证点数量却很少,远不能与正规点比肩。据称,只要接到群众有关无证液化气点的举报,联合执法组会迅速行动,予以取缔。

  另外,打击无证点,燃气企业也应团结,不搞窝里斗。据称,在南宁,对于无证液化气点,各气库会采取不充装等手段,让无证点难以生存。反观柳州燃气市场,柳州、鹿寨、柳江共有近10个气库,大家各自为阵,一家不给充气,其他家仍给充气,而有的气库甚至可以按照“客户”的意见充多充少,一定程度上给了无证点滋生的空间。

  该人士表示,对无证点的打击,关键还是看监管部门,各部门应该成立联合执法机构,否则难以形成长效管理。

  今报记者王小丁 王缉宁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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