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黄晓嘉 通讯员 詹姣妍 报道 国内旅客燃油附加费从明天起有新调整。从3月5日零时起,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由原来的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维持原来的70元不变;婴儿票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30元(往返程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70元(往返程收取140元)。
调整之后,在3月5日零时(不含)之前已购买的3月5日(含)之后(航班日期)的航班客票,无需按新规定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在3月5日零时(不含)之前已购买的3月5日(含)之后(航班日期)的航班客票,如在3月5日(含)之后进行变更,需按新规定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如3月4日已购买了3月6日广州至北京客票,燃油附加费为130元,但3月5日将客票改期至3月7日,燃油附加费为140元,改签时便需要付10元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