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男子张某与朋友一起喝酒,两人都喝多了。他不愿意朋友留宿自家,就持凶器追打朋友,致其死亡。昨天,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一中院受审。
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2011年10月15日晚,张某在房山区琉璃河镇的家中与石强(化名)一起饮酒,后二人发生争吵,张某持砖头铁锨等物击打石强头部臀部,用剪刀刺其左上臂左手背,致石强死亡。
庭审中,张某表示认罪,他交代自己与石强本是朋友,没有任何矛盾。案发当天,石强喝多了赖在张某家不走,张某担心妻子埋怨自己,就将石强往外轰,并用剪刀铁锹追打他,最终把石强轰出门外,自己倒头便睡。案发次日,他的邻居发现石强倒在其家门口,立即报案,张某被抓获。
“我只想吓唬他,没想到……”张某庭审中流下眼泪,“我喝多了,我很后悔”。张某表示,愿意把家里的东西全卖了,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