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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猪大盗庭审与法官“斤斤计较” 称起诉书有误

2012年03月07日04:57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任文婧 李明儒

  “起诉书上写好多猪都超过22斤了,我们只有四次偷的猪超过22斤。”

  ——偷猪贼彭某喊“冤”

  “你怎么知道其它的猪都没有超过22斤?”

  ——法官问

  “22斤以下的小猪偷的时候不会叫,我经常偷,有经验。”

  ——彭某“胸有成竹”

  本报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李明儒

  通讯员刘新 刘曦阳 长沙报道

  凌晨,村民都睡了,面包车缓缓靠近一户人家的猪舍。彭某轻手轻脚下车,与同伙一起,一手拿袋子,一手抓住小猪仔,“噗通”几下装满袋子就跑。

  去年,长沙县出现了一伙“偷猪大盗”,从偷猪到贩卖,7个人在3个多月里偷了264头猪。昨天上午9点,这起盗窃案在长沙县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3月的一天,彭某和3个朋友一起吃饭。几人从“缺钱”的话题聊到了“最近猪价上涨,市场上都卖得挺贵。”于是,几人决定向长沙县几个村子里的猪下手。

  去年3月21日凌晨1点多,彭某开着平时工作用的面包车,带着王某等3人,来到长沙县窑上村,进行了第一次偷猪行动。

  “村子里猪圈到处都是,也用不着费事去踩点,车开到哪就偷到哪,随便选。”彭某说,他们一般四个人一起行动,在选中目标后,用木棍或是千斤顶撬开猪圈的窗户,两人进去偷猪,一人在外望风。彭某说,翻窗进入猪圈后,一般是一个人拿着纤维袋,一个人去抓小猪的后腿,然后直接扔到纤维袋里。

  3个多月里,4人作案23次,偷猪264头,偷到的猪连夜贩卖给事先联系好的3个买家。

  彭某今年36岁,离异,有一个12岁的女儿。原本在长沙做油漆工的他,每个月也有3000多块钱的收入,日子过得还可以。“其实一共也就赚了两三万块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彭某最后悔的,是自己的行为肯定会影响到女儿。女儿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他不知道女儿知不知道自己被抓的事。“我没脸见她,只希望她好好读书,好好生活。”

  由于案情较复杂,法官决定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UN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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