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旨在帮助福岛县在核事故后重振的《福岛复兴再生特别措施法案》6日在日本众院东日本大地震复兴特别委员会上进入审议阶段,复兴相平野达男在会上介绍了提案理由。日本民主自民和公明三党已就该法案的修正及在本届国会上通过达成一致,预计7日在该委员会获批,8日获得众院通过。
当天的三党协商中,各方一致同意在修正案中明确表示“推进原子能政策带来的社会责任”由国家负担,并在提交政府的法案中新增一章写明国家措施。
该法案具体包括:(1)努力保障从警戒区及疏散准备区疏散的人员及返回后的居民就业及生活安定;(2)若今后产生因核事故而起的健康危害,将在卫生医疗和福利方面采取法律及财政措施;(3)采取财政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4)对福岛县“县民健康管理基金”“原子能损害应急对策基金”及市町村基金提供财政支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