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胜:刑法修正后减少20%死刑罪名
[德国世界报记者]:我想问的问题是关于死刑复核,在修正案当中也提到了死刑复核,但是为什么迄今为止也没有听到相关的比如去年你们对多少个死刑案件进行了复核这样的报告?在这方面你们会不会增加透明性,减少死刑?
[郎胜]:减少死刑,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我们对死刑一贯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所以在去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减少了13个罪名的死刑,占现在死刑罪名的近20%。死刑的复核是我们另一个在实践当中控制和减少死刑的一个措施。我们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对死刑案件,在两审以后即便判处死刑仍旧不能执行,仍旧需要经过最高法院进行核准以后,经过核准裁定以后才能决定是不是要执行死刑。即便这样,核准死刑后还要在最高法院发布了死刑执行命令以后才可以执行。对这样一个程序的设计,进一步反映了我们对死刑问题上的慎重的态度。你刚才所说的,能不能进一步增加这方面的透明。我想,我们去年刑法明确的减少死刑罪名,这次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上进一步完善了死刑的复核程序,反映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死刑严格控制的这样一个态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