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敖晓波)继深交所将监管利剑伸向新股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8日也宣布,将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的交易监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规定今起施行。
新股首日临停的3种情况 根据上证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新股上市首日出现3种异常波动情形(详见左表)之一的,上证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停。
因第1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2、第3项停牌的,停牌持续至当日14:55。
7种情况将被重点监控 上证所还表示,新股上市初期出现的7种行为属于异常交易行为(详见右表),将予以重点监控。
上交所表示,对存在这些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可以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盘中暂停账户当日交易,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所还将上报证监会查处。
作者:敖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