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游文贤)沈女士家里一直想生个男孩传宗接代,为了确认肚子里怀的胎儿的性别,她到了表姐所在的卫生院做B超检查,表姐是该卫生院妇产科的负责人。在知晓表妹怀的是女婴的情况后,碍于亲情的表姐将情况如实相告,触犯法律。日前,当地有关部门决定免去沈女士表姐卫生院妇产科负责人的职务,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沈女士是城厢区东海镇东朱村人,今年25周岁,其于2007年9月结婚,并在2008年2月生育了第一胎,女孩,生育后按规定落实上环手术。2011年4月间,沈女士未到再生育间隔期带环怀孕,曾两次上医院检查胎儿发育正常。沈女士夫妇及家中双亲都盼望着第二胎能生个男孩,当怀孕到5个月之后,决定找熟人弄清胎儿的性别。
去年9月20日,沈女士的丈夫驾摩托车将她送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一家卫生院。沈女士的表姐是该院的妇产科医生,也是该科的负责人。通过表姐的联系,沈女士在该卫生院进行了B超检查,检查期间表姐也一直在场。检查过后,沈女士一直追问B超医生自己怀的胎儿是男是女,当场医生只说她是带T形环怀孕,胎儿发育正常。回到家后,沈女士的母亲想确切了解自己女儿怀孕的情况,就用电话与女儿的表姐进行了联系,得知其怀的还是个女婴。
三天之后,沈女士来到市直某公立医疗机构,要求住院自行终止妊娠手术。其自诉入院之前下腹已阵痛5小时,经产科医生检查,她已处于临产状况。随后,医生及时实施手术,分娩一女死婴,并将此情况及时报告城厢区“两非”整治办。
经城厢区“两非”整治办调查,确认沈女士通过她的表姐进行非法性别B超鉴定后自行终止妊娠手术,事实清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北岸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作出决定,免去沈女士表姐的卫生院妇产科负责人职务,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忠门镇纪委也对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此外,城厢区人口计生局作出关于沈女士暂缓再生育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