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靖 通讯员周熙娜 宋玉洁)2010年国庆假期,27岁的刘小姐在小学同学聚会上遇到老同学张先生,此后张先生频繁联系刘小姐,称他刚从日本留学归来准备创业,和父母住在别墅,逐渐取得刘小姐的好感。
2010年11月,张先生约刘小姐喝咖啡,说自己做生意急需用钱,不想再依靠父母,所以向刘小姐借款5000元,刘小姐爽快地答应了。之后的一周里,张先生陆续向刘小姐借了35000元,签下借条,并拿出一个100万元定期存折,保证尽快还钱。刘小姐碍于老同学情面,就把钱借给了他,却不料老同学拿钱后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了。
刘小姐如梦初醒,向其他同学打听张先生的消息,才得知张先生从没去过日本留学,父母都是工薪阶层。经多次催要,张先生的母亲替儿子偿还了2万元欠款。
经法庭传票传唤、电话联系,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露面。法院经公告后缺席审理,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张先生应立即偿还刘小姐15000元欠款。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