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施捷) 浦东新区川沙镇胡老伯因患冠心病住进仁济医院治疗,共花去费用21.23万元,其中属可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为18.47万元。“新农合”在给予基本医疗10万元封顶补偿的基础上,又追加“大病减负”基金支付的二次补偿5.63万元。如此,胡老伯全年累计报销医药费15.63万元,占到可报费用的84.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为全市150万农民求医问药提供保障”。市卫生局今天在通报2011年上海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时称,目前本市“新农合”人均筹资达980元,为全国各省市最高。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民“小病就近看,大病有保障”已成为现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明显有效缓解。
据介绍,上海推进“新农合”工作有如下几大特点
参保100%覆盖
根据市卫生局通报,本市郊区乡镇、行政村“新农合”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全覆盖,农民参合率达99%,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保障水平提高
由于原先“新农合”经费统筹是区(县)、乡镇两级统筹,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不一导致经费统筹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农民健康“保障”上存在不同待遇差距。2010年起,本市全面推进区(县)层面“新农合”经费统筹,“新农合”人均筹资经费达980元,为全国筹资经费最高地区。不仅缩小了农民之间保障差距,减轻了医疗负担,确保了“新农合”的公正性,更为这种保障寻找到了更加稳固的“支持”平台。
2011年,本市市级财政对区县“新农合”补助标准由人均60元提高到人均120元,补助水平提升幅度达100%。2011年,全市“新农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累计达10亿元,为农民个人缴费的2.4倍。至此,本市“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大大提高,门诊、住院保障水平均达政策范围内70%以上。各区(县)封顶补偿额提高至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平均为7至8万元,最高达10万元。同时建立的大病减贫补助基金,对高额医疗费用还可进行二次补偿。
费用实时报销
从2009年开始,本市积极推进“新农合费用实时报销”项目,以更好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迄今已完成全市郊区(县)800家村卫生室、540家村卫生室和1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农合”实时结算项目。据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测算,从“事后报销”改为“现场结算”,按全市150万“新农合”农民在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每年900余万次就诊计,可减轻农民就医垫付费用高达3.4亿元。
实现跨区就医
去年,本市作出了参加“新农合”农民可跨区就医的重大调整决策,即长期跨区“人户分离”的农民,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在其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跨区的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费用按“新农合”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此举为农村部分“人户分离”农民很好地解决了之前参保医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