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这是上了保险的车主理赔时遇到的普遍问题。对此,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筛查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权益、表述不清和容易产生歧义之处,并进行了合理修订,强化了消费者利益保护,提高了商业车险保障能力。
实际上,在我国车险市场上的一些争议问题,一些发达国家早已经解决。用户为汽车投保或者出了事故后理赔,方便快捷,让很多投保人感到安慰。它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作者】《国际先驱导报》记者 匡林 饶博 冯武勇 发自悉尼、法兰克福、东京
德国:保费高低直接与风险挂钩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德国是汽车的王国,如今平均每百人中有62人拥有汽车。长期以来,德国围绕汽车管理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体系,汽车保险就是其中重要一环。
久居法兰克福的甄女士就对此深有体会。几年前,她因为车祸进行过一次理赔。“事情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次从那条弯道拐上去火车站的公路时,还是心有余悸。”
几年前的一天,甄女士一大早就开着刚买不久的欧宝出了门,在经过一处弯道时,车体在弯道离心力作用下径直撞向右边护栏,甄女士本能地向左打方向盘,不曾想又撞上左边护栏,“弹出的气囊打得人疼极了。”
甄女士后面一辆车的车主赶紧过来询问甄女士是否受伤,得到否定答案后向她要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不一会交警和保险公司就到了。
保险公司同甄女士一起将受损的汽车拖到了欧宝的车行,不久车行有了鉴定结果,“车肯定是全损,剩余价值2000欧元,没有修的价值。”他们告诉甄女士说,她购车时的2万欧元(1欧元约合8.27元人民币)将全部得到赔付,但还要走一些程序。
由于雪天路滑,当时和甄女士一样的情况不少,保险公司忙得焦头烂额。煞费周折后,甄女士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报告。“他们总共找了三家专门处理报废车辆的车行,推荐了其中一家报价4000多欧元的车行。”甄女士的丈夫郝先生说。
保险公司还告诉他们,车行报价有效期是两周。甄女士夫妇很快就给车行打了电话,当场拿到4000欧元。“保险公司应付的1.6万欧元余款是给我们用于购买新车的,但如果新车价格高于这个价格,他们不补,低于这个价格,他们也不退。”甄女士觉得有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让人感到很安慰,但过后连续三年保费便上涨了40%。
德国车险的保费高低直接与风险挂钩。“如果是新手,保费将是正常费率的235%,一年后,如果没有出险,第二年下降到正常费率的140%,然后再下降到100%,之后如果一直不出险,保费将非常缓慢地逐年下降。”这样的政策可谓一举两得:既鼓励了驾驶员安全驾驶,又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赢利。
在德国汽车保险费用体系中,比较独特的一点就是“柏林车比波恩车贵一档”,当然,这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具体的情况是,国产汽车保险费计算和注册的地区因素有关。汽车注册地区的汽车保有量、交通管理情况、治安情况、失窃可能性的大小,甚至修理费用的高低都决定了汽车保险费的高低。比如,柏林是德国的首都,人口众多,汽车密度高,交通管理比较复杂,汽车失窃和被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于是同一辆汽车如果在柏林注册,其保险费就比在波恩注册整整高出一个档位,致使一些在柏林和波恩都有住所的人宁愿在波恩注册自己的汽车。
甄女士告诉本报记者,一旦在德国涉及交通事故,如果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赔付金额意见不一,会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权威鉴定,但在修理问题上,投保人占据主动。
郝先生的一个朋友所在公司的一辆车两个月内连续两次出现全损,“但由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重新购买,只能修理,保险公司不得已按照要求咬牙全修了两次,花费远高于购买新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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